(記者 鄭鐿慧子 通訊員 李浩)近日,為更好地幫扶各類創業群體,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湘潭市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管理辦法(試行)》。新辦法在覆蓋范圍、申報門檻、補貼額度及服務流程上全面優化,讓更多創業者能夠享受到政策紅利。
覆蓋范圍更廣,申報門檻更低
此前,湘潭執行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對不同群體設置差異化條件——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可申報普通一次性創業補貼,大學生則需申報專門的大學生創業補貼。
新辦法統一整合申報渠道,覆蓋范圍顯著擴大。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在校大學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四類群體,只要在湘潭市首次登記注冊創業、持股比例不低于20%,均可申請補貼。
經營要求也更加務實。新辦法規定,創業主體正常經營1年以上即可申報,而原政策對社保繳納時長要求更為嚴格——非大學生初創企業需為員工繳納社保滿6個月。新辦法根據不同群體和企業類型采取靈活核定方式,對入駐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項目,帶動就業條件還可適度放寬,讓初創企業輕松邁過“門檻”。
在股權要求上,新辦法同樣展現包容性。原政策要求法定代表人持股不低于30%,新辦法調整為不低于20%,進一步降低申報難度。
補貼標準更高,上浮幅度更大
補貼標準的提升是新政最大亮點。原政策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3000元至1.5萬元不等,大學生創業補貼為1萬元至1.5萬元。新辦法則全面上調基礎補貼,并引入疊加獎勵機制。
基礎補貼全面上漲——個體經濟、農民專業合作社可獲5000元補貼,大學生創辦的同類型主體可獲1萬元;民營企業補貼7000元,大學生創辦的民營企業可獲1.2萬元。僅基礎補貼一項,大學生創業者較以往就有明顯提升。
疊加獎勵力度加大——個體經濟帶動就業超過2人、民營企業帶動就業超過5人的,每多帶動1人就業,根據社保繳納或工資發放情況,可再上浮1500元或1000元。基礎補貼和上浮補貼合計,總額最高可達3萬元,較原政策1.5萬元的上限翻了一番。
以一名畢業兩年的大學生創辦的民營企業為例:基礎補貼1.2萬元,若帶動6名員工就業并繳納社保,還可獲得超過基礎部分(5人)的額外上浮補貼,最終補貼總額遠超以往。
申報手續更簡,政策服務更實
新政策的申報流程簡便高效。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只需按工商注冊屬地原則,向所在市、縣(市)區人社局提交《申請審批表》、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經營及帶動就業佐證材料即可。市縣人社部門每季度末月集中審核,并做好實地考察,公示無異議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申報主體賬戶,減少中間環節。
此外,新政策在“放水養魚”的同時注重精準扶持。明確規定申報對象非近1年內通過變更登記成為法定代表人,確保政策真正惠及初始創業者。對帶動就業的認定,既認可規范的社保繳納,也認可提供穩定工資流水的勞動關系,更貼近小微企業實際經營狀況。
據悉,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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