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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曾為圖方便
將電動自行車推進電梯
停放在樓道或門廳
甚至放在家中充電?
這些看似平常的舉動
卻可能引發火災
近日
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對一起因電動自行車
違規充電、違規停放引發火災
的行為進行處罰
車主吳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房東董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案件回顧
2025年9月16日,昆明市官渡區矣六街道辦事處一居民自建房發生火災。接警后,官渡區消防救援局立即調派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同時聯合官渡區公安分局、法制大隊、矣六派出所共同開展火災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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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現場勘驗調查,起火原因系租戶吳某某在該建筑一樓門廳違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充電插線板線路發生短路,引燃電動自行車及周邊可燃物,最終導致火勢蔓延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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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結果
租戶吳某某在室內違規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房東董某某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兩人的行為分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昆明市消防條例》相關規定。依據調查事實,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依法分別對房東董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對租戶吳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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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三)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
消防實驗
電動自行車及電池不入戶充電!
大家要牢記
起火往往只在一瞬間
若在室內發生爆炸
后果或將不堪設想
電動自行車一旦起火
可能會給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損失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勿心存僥幸!
更多安全知識
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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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編輯:錢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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