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語叫“不蒸饅頭爭口氣”,想必很多人都聽過。
我第一次聽到這句話,覺得很提氣。但是隨著經歷的事情越來越多,我覺得還是蒸饅頭吧,爭氣真的是太難了!特別是最近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讓我感觸更深。
5月3日,我哥打電話說自己出了一個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對方全責,問我這個事情怎么處理。雖然我不是很懂交警上的業務,但也大致知道一般的流程。我讓他先看傷,其他容后再說。我哥說事故發生后,駕駛員企圖賠付200元了事。當時我哥腿和手都擦傷比較嚴重,明顯200元肯定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就沒有同意。對方說了一些“都是本地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之類的云云。
我哥是個實打實的本分人,去醫院簡單把傷口包扎一下就走了,壓根就沒想過做進一步檢查。當天去交警隊,想盡快把事情解決了,交警說可以雙方先協商,對方直接回避了。我哥還想再努力一下,交警委婉的說“交通事故當天就來協商解決的你是頭一個”“傷情是你自己的,你自己知道”。但我哥沒明白人家的好意,沒當回事。
誰知第二天感覺胸口隱隱作疼,忍了一天發現痛感不減反增,這才再去醫院檢查。一拍片子,4根肋骨骨折。我問他當天為啥沒做檢查,他說當時除了擦傷,沒感覺其他哪里不舒服,覺得沒必要讓人家花錢。
兩個月恢復期過后,協商賠償的事,對方就開始耍賴,只同意賠償2000元,還質疑傷是我哥自己弄得。好在保險公司比較負責,在事故責任方消極應對的情況下,保險理賠員主動與我哥對接,最終協商好了賠償金額。哪知道,事故責任方卻堅決不同意簽字,讓我哥去起訴。我當時就覺得匪夷所思,又不讓他出一分錢,保險公司都同意了,他哪來的理由不同意呢?
![]()
但沒辦法,人家不簽字,保險公司也不能直接賠錢,只好走訴訟程序。但我哥又不懂法律規定,也沒經歷過官司,心里沒底。我說你要不放心,就只能請律師,但花費不小。果然,我哥去律師事務所一咨詢,代理費得6000。這下更傻眼了,訴訟標的才多少錢啊,請個律師就得6000,這不擺明要虧本里面去嘛。我當時就想,可能對方就是想到這一點,故意不簽字,就是讓我哥花錢請律師。反正最后法院判決多少,也都是保險公司給,人家不損耗丁點時間、精力或者金錢。
既然請律師不劃算,那就自己上吧。打官司還得做鑒定,我哥只好自費900多元又去做了一個三期鑒定。再借助DeepSeek寫了一份訴狀發給我,我請專業人士幫忙把了個關。當然,我不能讓人家白幫忙啊。于是自掏腰包,找個借口,請幾個作陪的,請人吃個飯,暫且不表。
一番折騰下來,訴狀到了法院。按照慣例,法院先組織調解。對方一看,折騰人的目的也基本達到了,調解時倒是露面了。但又一番哭窮,說生活困難,承擔不起鑒定費,主打一個不出錢。法院跟我哥商量,說不行鑒定費就我哥自己承擔,就讓對方出個訴訟費算了。我哥為了盡快解決問題,同意了。然后又是我哥把212.5元訴訟費墊付了,案結,等事了。我一聽,30來歲的男人連200元錢都沒有?這怕是連這點訴訟費也不想出吧!
![]()
這件事情,我哥慪氣嗎?那是肯定的,我一個事外人聽了都慪氣,別說是他本人了。但是他有啥辦法呢?
第一,律師費太高,自己應訴又沒有信心,這是一難;
第二,開庭應訴要花時間和精力,耽誤正常工作和生活,這是二難;
第三,要準備一系列證據,可是具體應該準備哪些,又不是完全清楚,這是三難。
想來想去,雖然慪氣,還是調解算了吧。畢竟只是個普通人,只想好好生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