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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兩會正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同時指出2026年的政府工作任務包括要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
如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全國政協委員、微博CFO曹菲認為,隨著社會的進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結構不斷演變,在生育觀念和家庭形態日趨多元的背景下,部分女性在婚姻狀態、撫養方式等方面的選擇也更加多樣化。女性選擇獨立生育、撫養的群體有所增加。在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國家宏觀戰略下,現行的生育支持政策與行政辦理流程仍有優化空間。
曹菲提出的建議包括:完善政策覆蓋范圍、避免制度盲區,實現產假和育兒假待遇平等,消除產假與生育津貼的“身份差異”。她建議將地方延長產假及相應津貼由未婚/已婚有別轉變為在符合法律法規前提下,對所有生育婦女給予平等的產假與津貼保障:“兒童的基本權利不能因為家庭結構差異而受到影響,每個新生兒在福利政策方面應該得到平等對待。”她還建議,應規范新生兒落戶流程,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且生育資料齊全的監護人開放線上辦理出生證明文件等,簡化行政流程,切實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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