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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刷到電視劇《生命樹》了嗎?該劇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青海高原為背景,講述女警白菊加入巡山隊,與副縣長多杰并肩打擊盜獵盜采、守護藏羚羊、致力建立自然保護區的故事。這部以真實故事改編的電視劇讓很多觀眾為之落淚。但感動之后是否想過,在云南,在身邊,是否也有需要守護的“生命樹”?
借著《生命樹》的熱播,一起聊聊那些大家可能每天都在做,卻不知道已經“踩了法律紅線”的行為。
山間精靈不可隨意獵捕
劇中最令人震撼的場景是盜獵現場,近百只藏羚羊倒在血泊中,只為一張張皮毛。巡山隊員為保護它們,有的受傷有的犧牲。
在云南,雖然沒有藏羚羊,但山林里同樣生活著許多“精靈”:麂子、白鷴、野豬、畫眉鳥、各種蛇類……它們同樣受法律保護。
有人可能覺得,麂子糟蹋莊稼,打一只改善伙食,沒啥大不了;畫眉鳥叫聲好聽,抓一只養著,又不是什么大事。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對“非法狩獵罪”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我省很多地方屬于全年禁獵區,這意味著任何時候,用任何方法獵捕野生動物,都可能涉嫌違法。即使是設套、下夾子,只要捕到保護動物,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官提醒:如果遇到野豬等野生動物破壞莊稼的情況,可向當地林草部門反映,由專業人員依法處理,千萬不能私自獵殺。守護好山里的“精靈”,就是守護人類共同的家園。
山上草木不可隨意采挖
劇中,巡山隊員守護的不只是藏羚羊,還有整片高原的草場、植被。多杰說:“草場沒了牛羊吃什么?牧民怎么活?”
在云南,人們世代“靠山吃山”,但有些山貨真的不能碰。
有人上山時看到蘭花好看,可能覺得挖幾株回家種在院子里很正常;路邊有棵造型很好的小樹,挖回去做盆景是自己手巧。
法律規定:2021年,國家將蘭科蘭屬(除兔耳蘭外所有種)列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這意味著在云南的大山上,能見到的絕大多數蘭花,包括春蘭、蕙蘭、建蘭、墨蘭等,都是保護植物,一株都不能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對“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不只是蘭花,野生石斛、紅豆杉、榧木等也是保護植物。植物欣賞一下就行,千萬別帶回家。不認識怎么辦?原則是不認識的植物不采,不確定的行為不做。
水源命脈不可隨意污染
劇中,多杰曾為牧區斷流的水源焦慮。青藏高原是“中華水塔”,那里的每一滴水都關乎下游數億人的生存。
云南也有自己的“水塔”——大大小小的水庫、河流、湖泊,是各族群眾飲水的來源,也是農田灌溉的命脈。
有人可能覺得,天熱了去水庫游個泳,周末去河邊釣個魚,洗完衣服順手把水倒進河里,這些都是小事,沒什么大不了。
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游、游泳、垂釣或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在準保護區內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濕地、水源涵養林等生態保護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飲用水水體,確保飲用水安全。
法官提醒:如果不確定身邊的水庫是不是水源保護區,最簡單的辦法是不游泳、不釣魚、不亂倒垃圾。保護水源,就是保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土地資源不可隨意占用
劇中最大的矛盾沖突,是“開發”與“保護”。馮克青想開礦,多杰想守護。最終,法律給出答案:生態紅線誰都不能碰。
在云南,很多群眾也會想到,這塊荒地閑著也是閑著,開墾出來種點玉米不是更好?這片山坡沒人居住挖平蓋房子不行嗎?
也有人可能覺得,自家承包的山林,砍幾棵樹天經地義;河邊荒灘開墾出來種菜,是勤勞肯干。
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許可證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
即使是自家自留山上的樹,也不能隨意砍伐。該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上林木,由縣級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鄉鎮政府核發采伐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想砍樹、開荒、建房,先問村委會、自然資源所、林業站。批了再干,別先干再問。
清新空氣不可隨意污染
劇中,可可西里的天空湛藍如洗。而在大家身邊,有時卻會看到這樣的場景:地里的秸稈一把火燒了,省事;家門口的垃圾點火燒掉,不用往外送;上山掃墓燒紙放炮,老規矩。
有人可能覺得,燒點秸稈雜草能肥田;燒垃圾省得往外運;上墳燒紙是祖宗傳下來的傳統。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明確,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在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包括燒荒、燎堰、野炊、上墳燒紙等。一旦引發森林火災,可能構成失火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決水、爆炸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官提醒:現在提倡文明祭祀,可用鮮花代替紙錢。秸稈可以還田,垃圾可集中處理。守護藍天,就是守護大家自己的健康。
記者手記
從藏羚羊到麂子,從高原植被到家鄉草木,從“中華水塔”到村頭水庫,從草場到山地,從藍天到空氣——這些看似獨立的存在,其實相互依存、生生與共。守護它們,就是守護人類賴以生存的根,也是在心中種下一棵永不倒下的“生命樹”。
這棵樹是敬畏、是善良,是每一次面對“習以為常”行為時的警醒與克制。當這棵樹在每個人心中扎下根,家鄉的青山綠水便會枝繁葉茂,生生不息。讓我們從今天起,做家鄉的“巡山員”,做大自然身邊的“守護者”。
記者 張恒 通訊員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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