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熠冉2026-03-11 17: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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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購房的《交易信息留存表》(來源:受訪者)
信網·信號新聞3月11日訊 近日,上海的劉先生向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反映,當年他相信鏈家的“安心服務承諾”,通過鏈家買了一套二手房。然而,2025年年底,劉先生偶然得知自己購買的這套房里曾有一位老人去世,且老人去世后多日才被發現,這與鏈家在《交易信息留存表》中“未發生過死亡事件”的記錄不符。劉先生要求鏈家按照“安心服務承諾”回購房屋,遭到鏈家拒絕,理由是老人去世不屬于承諾情形中的“自殺、他殺”。
買房四年后才得知有人在屋內去世
2021年2月,劉先生通過上海鏈家江園路店,花費200多萬元購置了一套位于上海市閔行區的二手房。為此,他支付給鏈家約4萬元中介費。交易前,他曾多次向鏈家經紀人核實房屋內是否發生過死亡事件,得到的答復是:沒有發生過死亡事件。在一份由鏈家出具的《交易信息留存表》上,“死亡事件情況”一欄也清晰標注為“未發生過死亡事件”。
由于當時房屋處于出租狀態,劉先生看房不便,對房屋情況的了解全靠鏈家的告知。“為打消我的顧慮,經紀人當時說,要是買到里面死過人的房子,那就跟中大獎一樣,他們有‘安心服務承諾’, 可為客戶提供兜底保障。”劉先生說,基于對鏈家品牌的信任,加上有“安心服務承諾”的保障,他最終選擇通過鏈家交易該房產,而沒有找那些中介費更低的中介交易,“當時就覺得大品牌有保障,多花點錢也值。”
劉先生收房后,便將該房屋對外出租。2025年底,劉先生的租客與鄰居閑聊時得知,2018年的時候,一位90多歲的老人在這套房屋內離世,死后多日才被發現。租客立即找到劉先生要求退租。聽聞這個消息,劉先生感到非常震驚,他說:“上海本地人很忌諱這個,要是早知道,根本不會買這套房。”
買家要求依據“安心服務承諾”回購被鏈家拒絕
獲悉真相后,劉先生第一時間向鏈家提出依據“安心服務承諾”回購房屋的要求。據介紹,上海鏈家 “安心服務承諾” 是一套覆蓋二手房、新房、租賃三大領域的二十項交易保障體系,包括“不吃差價 吃一賠十、真實房源 假一賠百、房屋篩查 原價回購”等,同時配套 “30124” 客訴響應機制,以真賠付與強服務為房產交易全流程兜底風險。
鏈家稱,該司推出的安心服務承諾有二十項內容,其中“房屋篩查 原價回購”服務中載明:“經上海鏈家居間成交的二手房,上海鏈家會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前對其進行房屋篩查。若該房屋本體結構內曾發生過自殺、他殺事件,且上海鏈家未在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前披露相關信息的,上海鏈家將對該交易房屋進行原價回購。” 鏈家認為,老人去世屬于自然死亡,并非承諾中約定的“自殺、他殺”情形,因此不符合回購條件。
對此,劉先生無法認同:“鏈家宣傳時只說‘房屋篩查 原價回購’,從未提示過只保非正常死亡。更何況他們白紙黑字寫著‘未發生過死亡事件’,這難道不是虛假宣傳嗎?”劉先生說,事后鏈家稱是原房主隱瞞了實情,鏈家作為居間方并無過錯,但愿意給予劉先生2000元慰問金當補償,這個處理方案被他拒絕。
鏈家官方回應:建議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認定
針對此事,信號新聞聯系了鏈家。工作人員回應稱,劉先生所提及的經紀人口頭兜底承諾,目前未收到舉證材料,無法核實該表述的真實性。對于《交易信息留存表》中標注“未發生過死亡事件”,系房屋買賣雙方自行提供相關信息并簽字確認。鏈家僅作為居間方協助完成信息留存,并非鏈家查驗后的結論;若信息不實,系原房主存在信息欺瞞行為。
工作人員建議劉先生通過司法程序認定房屋內老人離世的具體性質,若司法判定為“自殺、他殺”等非正常死亡,鏈家將按判決履行“安心服務承諾”中的“原價回購”等相關責任;若為自然死亡,則不在承諾保障范圍內。
律師:中介負有核實并披露重大信息的法定義務
對此,信號新聞律師專家庫成員、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劉國建律師表示,根據我國法律中關于居間合同相關規定,居間人應對訂立合同的重要事項如實報告,“若房屋內老人離世多日才被發現,在房產交易中屬于足以影響購房者決策的重大信息,即便并非“自殺、他殺”,鏈家也負有核實并披露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原房主真的隱瞞了實情,但鏈家作為中介,在《交易信息留存表》中明確標注“未發生過死亡事件”,核查環節可能存在疏忽,或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而即便為自然死亡,如在當地屬于重大忌諱且足以影響房屋價值和買方決策,賣方及中介未披露也可能構成重大誤解,買方可以主張撤銷合同。
同時,若鏈家宣傳時僅強調“房屋篩查 原價回購”,未以顯著方式提示僅保障“自殺、他殺”情形,則不符合格式條款的生效要求。“若劉先生認為因此造成了房屋貶值、租客退租等實際損失,可通過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信號新聞記者)
延伸閱讀
“這套142.13平方米的房子,我明確告知中介帶車位掛牌245萬,他們卻私自拍視頻標價170萬!”近日,紹興鏡湖佳源廣場業主單先生報料稱,有中介擅自改低他的房子標價,讓他十分氣憤。
10月21日,記者前往佳源廣場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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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佳源廣場小區
看房變“拍戲”
掛牌價從245萬變170萬
單先生回憶,10月16日上午他接到中介電話稱要帶客戶看房子,當時單先生清晰告知對方“帶車位報價245萬,不帶車位230萬”,中介答應“按這個價格來”。于是,單先生告知鑰匙在小區物業,并允許其帶客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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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未經業主同意,將房屋視頻發布到抖音,將房源價格壓至170萬(帶車位)(受訪者提供)
然而,10月17日,單先生發現該中介未經自己同意,將房屋視頻發布到抖音,其中竟將房源價格壓至170萬(帶車位)——扣除車位價值后,比實際掛牌價低了75萬。
“我6年前開盤時買這套房,現在掛牌245萬都算虧!”單先生憤怒表示,“若知道他們是來拍視頻,我是不會同意給他們鑰匙的。”據了解,涉事視頻于10月18日晚被中介刪除。
房產市場遇冷
中介“低價博眼球”成風
單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越牛新聞記者采訪發現,紹興房產中介用“低價房源”短視頻引流,已成為行業常見操作。
從事房產中介十余年的袁女士則透露,如今中介圈流行靠短視頻推介房產,“跳舞、唱歌、編故事的都有,用低價博眼球一點不稀奇,很多低價房源價格其實都是虛標的。”市民婁先生表示:“佳源廣場這么好的地段一萬多的均價確實低,但在短視頻上還刷到過標價7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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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廣場房源(圖片來自網絡,僅作價格參考,與事件無關)
多位資深中介表示,目前佳源廣場的掛牌價普遍在1.2-1.3萬元/㎡左右,樓層、朝向好的房子會偏高一點。“像143方掛牌170萬,價格確實偏低。”袁女士表示。
采訪中也有房產中介提到,該片區均價曾一度漲到3萬多,對比目前,這巨大的價格落差讓不少業主難以接受,這也給中介“低價引流”提供了炒作空間。
業主將繼續追責
此類事件如何“避坑”?
10月20日,單先生和涉事中介雙方前往靈芝派出所調解。中介當場稱“這個事情我給你道歉”,但單先生認為道歉缺乏誠意。
“我將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單先生強調,該中介的行為嚴重違背了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還涉嫌侵權,他會堅持通過正規途徑追責,也希望提醒其他業主“別掉以輕心”。
針對此類糾紛,越牛新聞記者咨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表示此房屋介紹視頻用于商業宣傳用途,會構成侵犯隱私權,同時中介擅自修改房屋掛牌價并發布虛假短視頻的行為,違反《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廣告法》的禁止性規定,可能構成對交易當事人(賣方、買方)的民事侵權。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構成侵權,則作為中介應當向業主道歉、消除影響等。
業內人士給出建議:業主委托中介看房時,最好事先約定“是否允許拍攝”“價格發布規范”并留存證據,避免口頭性承諾;購房者看到“低價房源”時,也要通過正規途徑核實真實性,切勿被短視頻噱頭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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