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問我,過了60歲還能不能打工?我的答案是,只要身體硬朗、自己愿意,就應該給他們機會。”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上蔡縣朱里鎮拐子楊村黨支部書記張全收的這句話,讓“超齡農民工”這個群體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
2026年3月,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一方面是代表委員呼吁“給60歲以上農民工繼續務工的機會”,另一方面是農民養老金每月僅163元的現實。這兩個話題在同一天沖上熱搜,背后是同一個問題:讓老人繼續干,是解決養老問題的權宜之計,還是根本之策?
“超齡農民工”的尷尬:想干,沒人要;不干,沒錢花
張全收代表的呼吁并非空穴來風。他在調研中發現,很多年過六旬的農民工正面臨尷尬處境:他們有經驗、有體力,也想繼續工作減輕家庭負擔,但求職時卻屢屢被拒。
“企業一看身份證超過60歲,直接就搖頭,連面試的機會都不給。”張全收說。
湖北一位在深圳工地打工多年的陳師傅,今年58歲。因為超過60歲就沒法在工地繼續干了,他今年春節后選擇回鄉找工作。他的妻子則更早——兩年前就辭掉了工地的工作,如今在安陸一家餐館當服務員。
這種困境不僅存在于建筑工地。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百盛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幼萍調研發現,在工廠、養老護工等領域,60歲的“紅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住滇全國政協委員楊曉紅將其概括為“就業增收渠道嚴重斷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風險顧慮設置60歲年齡門檻,讓有農業生產技能的超齡農民工“有技難施、無工可做”。
![]()
“退而不休”的真相:不是不想歇,是不敢歇
為什么這些老人非要“退而不休”?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黃麗芬在一篇深度分析中指出,這背后是“四層生計壓力”:未完成的人生任務、托舉子代家庭、自我養老儲蓄、村莊人情往來。
所謂“未完成的人生任務”,主要指子女的婚嫁壓力。因適婚人口性別比失衡,彩禮、婚房、婚車等費用不僅掏空了大齡農民工的多年積蓄,有的還需要舉債。
“任務沒完成就要不停干。”一位受訪農民工這樣說。
更根本的壓力來自養老本身。楊曉紅委員指出,2026年1月1日起,農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163元/月,遠低于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超齡農民工養老多依賴子女,加重了家庭負擔,部分困難群體更是陷入養老窘境。
全國人大代表、泗洪縣郵政分公司歸仁支局支局長殷勇在基層調研中發現,隨著生活成本和醫療成本不斷增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難以完全滿足60周歲以上農民的日常生活開支需求。
![]()
專家觀點:給高齡農民漲養老金,才是“治本之策”
面對“允許60歲以上農民工繼續務工”的呼吁,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的觀點更加深刻。
“我不贊成普遍性地居民養老金一下提500元、提1000元。養老金制度具有顯著剛性發展特征,需理性建制、理性發展。”鄭功成在接受紅星新聞專訪時說。
但他同時強調:要分人群提升,重點關注農村高齡老人。年齡越大,養老金提標幅度應越大。
鄭功成的核心邏輯是:對于已年老農民,他們的養老金只能通過政府加大財政投入來提高。尤其是高齡農民,他們是計劃經濟時代走過來的,為國家建設付出巨大努力,應該在年老時得到保障。
“這不同于對現在或未來農民的普遍要求,而是承認他們的歷史貢獻。”鄭功成說。而且這部分人群規模越來越小,不會讓財政支出無限加大。
他建議,如果財力有限,可先從80歲及以上的農村老年人開始,比如以農村低保標準為標準;如果財力能承受,可從70歲開始,分年齡段提標。
代表建言:既要“有活干”,更要“有保障”
當然,呼吁給超齡農民工工作機會,與呼吁提高養老金,并非“二選一”。
張全收代表在建議搭建超齡農民工求職平臺的同時,特別強調:“光有活干還不夠,還得有保障。”他建議用好靈活就業人員的“三種保險”——工傷保險、重大疾病險和意外傷害險,讓大齡農民工既有工作,又有保障。
今年最高檢官網發布的一篇文章中,多位代表聚焦超齡勞動者權益保障。全國人大代表劉小蓉指出:“超齡不是權益保障的‘休止符’,這些‘銀發打工人’用勞動創造價值,理應得到公平對待。”
全國人大代表葛樹芹建議,以地方實踐為基礎,加快推動工傷保險政策在全國范圍內統籌銜接,實現超齡勞動者保障全覆蓋。
張幼萍代表則提交了《關于盡快實施〈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規定〉的建議》,提出制定超齡勞動者就業崗位指導目錄和限制進入高危行業清單,重點破解勞動關系認定、工傷保險參保等突出問題。
楊曉紅委員建議,有針對性地開展低強度、實用性技能培訓,培訓費用由財政全額補貼,提升超齡農民工崗位適配能力。
政策進展:從“禁止”到“關愛幫扶”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層面正在發生變化。
據觀察者網梳理,2023年開始,中央一號文件連續4年關注大齡農民工問題:2023年明確“維護好超齡農民工就業權益”,2024年要求“做好大齡農民工就業扶持”,2025年進一步提出“加強大齡農民工就業扶持”,2026年強調“加強大齡農民工關愛幫扶”。
政策對象從“超齡農民工”拓展至“大齡農民工”,范圍明顯擴大;政策要求從“維護好”到“做好”再到“加強”,力度不斷提高;政策內容從“就業權益”到“就業扶持”再到“關愛幫扶”,目標不斷深化。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低標準再提高20元,完善并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
![]()
銳評:讓老人有尊嚴地老去
60歲農民工的“兩難”,本質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面。
一面是每月163元的養老金,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一面是身體尚可、愿意繼續干,卻因年齡被拒之門外。于是,他們陷入尷尬的中間地帶——既無法安心養老,又難以順利就業。
給超齡農民工繼續務工的機會,是解決當下生計的“治標”之策;切實提高農民養老金水平,才是讓他們有尊嚴地老去的“治本”之道。
正如鄭功成所言:“我們給農村老人提高養老金,實際上也是對年輕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一種激勵。”讓年輕人看到,自己現在繳費,父輩能直接受益,未來自己也能被后輩托舉——這才是養老保險代際傳遞的真正意義。
當一位60歲的農民工能夠選擇是繼續干還是回家歇,而不是被生計所迫不得不干,我們才能說,這個社會真正“老有所養”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