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國駐宋卡總領館駐普吉領事辦公室提醒切勿私自攜帶對講機入境。
近期,有中國游客因私自攜帶對講機入境后被當地警方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處理中。
根據泰國《無線電通信法》,持有、使用、進口、出口或交易無線電通信設備必須經過泰國國家廣播與電信委員會認證許可。未經許可進口、持有并使用無線電通信設備將面臨五年以下監禁,或10萬泰銖以下罰款,或二者并罰。
駐普吉領事辦公室鄭重提醒中國公民入境泰國前認真了解當地主管部門相關要求,切勿私自攜帶對講機等無線電通信設備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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