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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筆者打開手機刷到南海相關新聞,總能看到一些別有用心的言論,試圖歪曲南沙群島的歸屬問題,特別是有些南沙島礁被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侵占數十年的情況下,他們懷疑是否還歸中國所有。
筆者始終堅信,領土主權不容置疑,是我們的誰也拿不走。
而最有力的底氣,是穿越百年、鐵證如山的歷史與史料。
最近,筆者在查閱史料中發現,1879年英國海軍部的航行指南、1933年法國雜志的記載,它們均以第三方的視角,無可辯駁地證明了,南沙群島自始至終都是中國的領土,是中國漁民世代耕耘的“祖宗海”。
很多人或許會疑惑,為什么第三方的記載更有說服力?
因為在沒有主權爭議的年代,這些文字只是客觀記錄所見所聞,沒有利益糾葛,沒有立場偏向,卻恰恰留下了最真實的歷史印記。
今天,我們就循著這些百年史料的足跡,撥開迷霧,看看南沙群島的主權歸屬,從來都沒有任何模糊地帶,從來都屬于中國所有。
一、我們先從1879年英國皇家海軍出版的《中國海航行指南》說起。
作為當時全球最權威的航海參考資料之一,這部指南的記載具有極高的可信度,畢竟英國海軍當年在全球海域航行,其記錄的核心目的是為了航海安全,而非介入領土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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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指南第二卷第67頁明確寫道:“中業島、North Danger Reef水域有兩個沙洲,兩個沙洲附近經常遇到來自海南島的中國漁民(Chinese fishermen from Hainan)在那里采集海參、龜殼等水產。他們從東北部一個沙洲中心的水井取水。”
這段文字看似簡單,卻藏著三個無法反駁的關鍵信息。
第一,明確指出活動在中業島附近的是“來自海南島的中國漁民”,直接將漁民的國籍、籍貫與南沙群島的活動綁定,說明當時在這片海域生產生活的,只有中國人。
第二,記載了漁民的具體活動,包括采集海參、龜殼,還提到了“水井”,這絕非臨時停靠的過客,而是長期在此活動的痕跡,畢竟只有在島礁上長期居住、生產和生活,才會知曉水井的位置,才會形成固定的作業模式。
第三,作為英國海軍的官方記載,全程沒有提及任何其他國家的漁民或居民,足以證明當時南沙群島的活動主體,只有中國漁民。
更詳細的記載在這部指南的第383、384頁。
其中提到,中國漁民曾常年居住在南沙島礁之上,他們“在中國海的東南部,在數量眾多的沙堤與暗礁之間撈捕海參,并將海龜與魚翅曬干”。
更具體的航行與作業模式被清晰記錄:“他們的航程在3月開始,首先抵達北邊的淺灘,放下一兩位船員,以及數罐淡水,然后繼續航程,前往婆羅洲(Borneo)附近較大的暗礁繼續撈捕,直至6月初返航,順路接走先前放下的伙伴及其捕獲的海產。在中國海,我們在島礁之間遇到不少這些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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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記載有多震撼?我們可以拆解來看。
第一,時間上,3月出發、6月返航,形成了固定的季節性作業周期,這說明中國漁民在南沙的活動并非偶然,而是持續了上百年的傳統。
第二,作業方式上,“放下船員駐守”“順路接回伙伴與海產”,這種分工明確的模式,證明中國漁民在南沙的活動已經形成了成熟的體系,甚至可以說是“常態化定居式作業”。
第三,范圍上,從北邊淺灘到婆羅洲附近暗礁,覆蓋了整個南沙群島海域,說明中國漁民對這片海域的熟悉程度,遠超任何其他國家。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部指南還引述1817年丹尼·羅斯船長的評價,稱中國海南漁船“使用硬木、重木建造,航速很快”,不少漁船每年遠航長達兩個月,航行距離達700至800英里,目的地正是南沙群島。
這足以證明,當時中國漁民的航海技術,已經能夠支撐他們長期在南沙海域活動,而這種持續的、大規模的生產活動,本身就是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的重要體現。
按照國際法“通過發現和先占取得領土主權”的原則,中國漁民最早發現、開發南沙,早已確立了中國對這片海域的歷史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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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33年法國出版的《彩繪殖民地世界》雜志,是近距離的“中國南沙主權現場實錄”。
如果說1879年的英國指南是“遠方觀察者”的記錄,那么1933年法國出版的《彩繪殖民地世界》雜志,就是更近距離的“南沙主權現場實錄”。
這本雜志于1933年9月在法國出版,記載的內容直指南沙群島的居住情況,其客觀性同樣不容置疑。畢竟當時法國并非南沙主權的聲索國,只是作為殖民時期的旁觀者,記錄下了島嶼的真實狀況。
雜志明確記載:“南沙群島9島之中,唯有華人(海南人)居住,華人之外并無他國人。”
這句話直接否定了任何其他國家對南沙群島的“先占”可能,清晰地表明,當時南沙群島的唯一居民,就是來自中國海南的華人。
雜志上有更具體的人口數據,讓這份記載更具說服力。
雜志記載西南島(南子島)有中國居民7人,其中孩童2人;帝都島(中業島)有中國居民5人;斯帕拉島(南威島)有中國居民4人,較1930年增加1人。
孩童的存在,是最有力的證據之一。
試想,如果只是臨時停靠的漁民,不可能有孩童在島上居住,只有長期定居、世代繁衍,才會有孩童在島上出生、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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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的居住,已經從“季節性作業”發展為“常態化定居”,他們在島上建立了穩定的生活秩序,甚至形成了小型的聚居點。
而人口數量的增加(如南威島從3人增加到4人),則證明這種定居生活是可持續的,南沙群島早已成為中國漁民的“第二家園”。
雜志還記載了各島嶼的具體情況,羅灣島(南鑰島)上,有華人留下的神廟、茅屋、水井;伊都阿巴島(太平島)雖不見人跡,卻發現了中國字碑,大意是“運糧至此,覓不見人,因留藏于石頭之下”;其他各島,也到處可見漁人居住的蹤跡。
這些細節,還原了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的生活場景,有神廟用于祭祀,有茅屋用于居住,有水井用于取水,有字碑用于記錄,這一切都不是臨時過客能留下的痕跡,而是長期居住、開發的鐵證。
更重要的是,雜志還提到,太平島、中業島、南威島等島嶼植被茂盛,有水井可飲用,種有椰子樹、香蕉樹、木瓜樹、菠蘿、青菜、土豆等作物,還蓄養有家禽,適合人類居住。
這說明,中國漁民不僅在南沙群島居住、捕魚,還主動進行墾荒種植、蓄養家禽,將這片荒島變成了能夠自給自足的家園。這種對島嶼的開發與建設,進一步鞏固了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領土主權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人類的開發與管轄,而中國漁民正是南沙群島最早的開發者、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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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或許有人會說,這些都是百年前的記載,現在還有意義嗎?
答案是:當然有,而且意義重大。
因為領土主權的歸屬,從來都不是“誰先占就是誰的”,而是基于歷史事實的傳承與確立。
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不是憑空而來,而是中國人民在兩千多年的歷史中,通過持續的發現、開發、管轄,逐步確立的,這一點,不僅有中國自身的史料記載,更有第三方國家的客觀佐證。
除了這兩份核心史料,還有更多考古與歷史證據,進一步印證了這一事實。
根據中國南海網的報道,1992年至1995年,中國考古學家在南沙群島進行了系統的考古調查,發現了大量秦漢至明清的文物,包括秦漢時期的印紋硬陶甕殘片、漢代“五銖”錢、唐代“開元通寶”、宋代龍泉窯瓷器殘片、明代青花碗以及清代的銅錢和鐵錨等。
這些文物跨越千年,證明中國人民在南沙群島的活動,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開始,從未中斷。
臺灣“中央研究院”的考古學家在1995年對太平島的調查中,還發現了7處陶瓷片遺物點和2處墓葬,采集到的瓷器可辨器形有盤、碗、杯、香爐等,進一步證明了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長期居住的歷史事實。
而明清時期流傳下來的《更路簿》,作為中國漁民的航海指南,更是詳細記載了南沙群島70余處島礁的命名,這些命名有的源于海南方言,有的源于島礁形狀或特產,后來很多被西方航海家引用,成為南沙群島歸屬中國的又一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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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從法理層面來說,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承認。
二戰結束后,中國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規定,收復了被日本非法侵占的南沙群島,于1946年組織力量南下接收,重立碑石、測繪島圖,正式恢復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這一行為是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國際法的保護。
百年前,英國海軍的指南、法國雜志的記載,客觀記錄了中國漁民在南沙群島的生產生活;百年后,南海考古發現、法理依據,進一步鞏固了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
這些鐵證,跨越時空,共同表明一個事實,南沙群島,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是中國漁民世代耕耘的“祖宗海”。
如今,南海的波濤依舊洶涌,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守護,從未停歇。
這百年史料的鐵證,成為我們守護南沙、守護祖國海疆的底氣。
讓更多人了解這些鐵證如山的史料,更要讓世界知道中國的領土,一點都不能少。
南沙群島,永遠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夏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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