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魏楠
自2026年1月《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管理實施規則(試行)> 的通知》正式落地以來,地方配套政策的銜接進展一直備受業界矚目。
3月17日,云南省能源局率先打破沉默,發布《云南省級綠證賬戶綠證分配方案(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稿)。作為全國首個針對國家新規出臺的省級配套文件,該方案不僅詳細勾勒了省級賬戶綠證的流向地圖,更通過一系列創新的分配機制,嘗試破解綠電權益屬性歸屬與產業激勵之間的復雜平衡。
從整體設計看,云南此次方案首先厘清了省級綠證賬戶的可分配范圍,主要包括三類:納入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對應綠證(即機制電量綠證)、已劃轉至省級賬戶的存量常規水電綠證,以及其他無償劃轉綠證。
在此基礎上,確立“政策性分配優先、市場化分配補充”的總體路徑——即先通過行政規則完成重點保障,再對剩余綠證進行市場化配置。
此次云南方案的一大亮點在于首次系統性地回答了市場長期關注的“機制電量”綠證分配問題。此前,這部分電量對應的綠證收益與環境權益歸屬一直存在爭議。
方案明確,省級綠證賬戶的分配將遵循“政策性分配與市場化分配相結合”的原則,且在程序上優先進行政策性分配。在政策性分配的第一階段,核心任務就是處理申請的機制電量綠證。
方案規定,根據各月市場化電力用戶分攤機制電量結算費用的比例,計算其可分配的綠證數量。
這一舉措有力落實了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要求,確保了將新能源發電企業納入機制電量對應的綠證,能夠公平、有序地劃轉至實際承擔結算費用的市場化電力用戶手中。這種“權益隨費用走”的邏輯,不僅體現了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公平性原則,也為其他面臨類似價格補償機制的省份提供了可借鑒的模板。
同時,未提出申請的機制電量綠證,以及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用戶對應的綠證,將統一進入第二階段分配。這一安排在提升分配公平性的同時,也為后續統籌調配預留空間。
在第二階段分配中,云南構建了以重點行業企業為核心的分配體系,并按照國家考核對象與地方重點產業劃分優先序位。在具體機制上,首次引入“綠色電力消費責任基準線”,作為企業參與分配的前提條件,并明確自2026年起執行(2025年及以前不設該約束)。
在分配方式上,則采用“保障分配+激勵分配”的組合機制:一方面,通過保障分配彌補企業綠色電力消費比例與目標之間的缺口;另一方面,對高于平均水平的企業給予額外激勵,并通過K1系數進行調節。
這種“保底+獎優”的制度設計,意在引導企業從“被動等待分配”轉向“主動參與交易”,通過提升自主綠電消費水平來博取更高的激勵額度,從而激活省內綠電市場的內生動力。
在完成兩輪政策性分配后,若省級賬戶仍有盈余,方案提出將通過掛牌方式組織市場化無償分配。省內經營主體可根據自身需求在云電綠證服務平臺進行摘牌。這一設計為中小微企業或未能進入重點保障名錄的企業留出了獲取綠色權益的窗口,確保了省級綠證資源的利用最大化。
盡管該方案在理順機制電量邏輯、建立產業激勵模型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但仍有一些細節隱于“深水區”。
例如,方案雖明確了市場化分配的步驟,但對于若未來探索向省外主體出售綠證時,市場化掛牌的具體價格形成機制、產生的費用最終歸屬(是返還發電端還是留存省級財政用于能源轉型)等問題,目前尚無明確細則。
此外,對于面臨國際碳壁壘的出口型企業,省級綠證在國際互認方面的有效性仍需進一步的政策背書。作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云南方案的后續落地效果及修訂方向,將成為觀察我國綠證制度地方化實踐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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