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車在我國一般被稱為洋車、東洋車、黃包車,1869年由到日本的美國傳教士強納森·斯科比所發明,幾年后引進到中國,開始在上海街頭被大面積推廣。
1897年,德國侵占青島后,隨著城市規劃建設的發展,人力車、馬車等開始日益增多,一些從事營業性運輸的人力車行和馬車行隨之出現。尤其是人力車發展迅速,由于車身狹小,對路面要求不高,在通行街巷方面獨具優勢,很快成為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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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初,位于湖北路與新泰路口一處人力車站。
縱觀城市交通的發展歷史,從德占青島后的出現,到解放初期逐漸消失,人力車可以說留下了濃重的印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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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人力車夫拉著一位德國人在今中山路上(源自青島老照片館)
1907年,德國膠澳總督府頒發了《行駛各樣船車及各樣領照鋪戶章程》,這也是青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第一個規章。其中第五款即是關于人力車的管理,制定了“嚴禁圍撲招攬生意擾及路人”、“車客如有遺下物件當送至巡捕房衙門,查明轉給”的多項服務約定。還對人力車的等級與收費標準做了詳細規定,規定“自夜間12點鐘至日出止應付車資兩倍”、“如欲雇一日之久應與該車夫商議車價”等。另外還對人力車夫的年齡、健康狀況及“不準吃生蔥、蒜”等做出了管理要求。
1909年,青島人力車達到600余輛。至1913年,人力車已達到1000余輛,成為市區客運交通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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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初,今湖北路與新泰路的一處人力車站。
德占當局還在膠澳警察署東側建設了人力車站和車夫收容所(集體宿舍),設有大宿舍、食堂、浴室、電燈和自來水等基礎設施,當時被認為是東亞首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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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車夫的車子幾乎都是從車行租賃而來,按照時間計算價格,為了在租賃時間內盡快掙出租金,賺到盡量多的錢,他們拉到乘客后,都會透支著體力,盡量加速快跑。為了能養活一家人,寒冬酷暑中,很多車夫常常會在街上拼死拼活地工作10個小時以上。人力車夫是非常艱苦的,靠的全是兩條臂膀和兩條腿。身體的透支,環境的變化,導致了車夫們的壽命普遍都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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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代的小港一帶
1914年,日德青島之戰后,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島,日商開辦的人力車行開始增多。此期間,人力車仍然是市區客運的第一大交通工具,青島的人力車發展到1800多輛。1922年北洋政府收回青島主權后,1923年初,膠澳商埠警察廳對青島全市的人力車進行了全面登記,共驗發牌照2525枚。從1923年核發的人力車允許證來看,幾乎被日商壟斷。車行通過購買人力車從事載客業務,人力車夫按月交租,人力車的價格是明碼標價。
1922年《青島概要》中人力車的車價:
東洋車,本街約一里,銀八分,多一里加五分;市外,每里約五分;一全日(約十點鐘)約一元三角;半日(約五點鐘)約八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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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1月13日,膠澳商埠警察廳頒發《管理人力車暫行規則》。 1931年4月28日,青島市政府公布《青島市營業人力車夫管理規則》,5月13日 增訂頒發 了《青島市人力車管理規則》,同時 詳細規定了營業車夫的健康、年齡和衣著要求,并強調了“不得半途違約或額外需索”的服務規定, 進一步加強了對人力車的管理。
1931年《青島人力車同業公會會員住址車輛數目清冊》中,標記有潘明橋、郝漢臣、徐良忱、劉悅臣、王文典、王濟生、榮泰昌等合計八十五戶,登記車輛234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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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車的車費低廉,人力車夫雖然辛苦不堪,但收入依然微薄。1930年4月,青島人力車同業工會擅自決定提高車輛的租金,從而引發了全市人力車夫的大罷工。7月21日至28日,青島市5000多名人力車工人為反對車主增加車租舉行罷工,當局逮捕了130余名人力車夫。在中共山東省委書記任國禎和孫勁文、陳少敏等人參加和組織下,發動組織人力車夫的家屬到市政府、市黨部請愿,斗爭堅持了7天,迫使反動當局釋放了所有被捕人員,罷工獲得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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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30年代,青島小港碼頭前的人力車夫。
1931年《青島指南》交通紀要篇中:
人力車,本市人力車車價,凡包定全日者,以十小時計算,計大洋一元一角。包定半日者,以五小時計算,計大洋七角。臨時雇用者,每里約計大洋三四分。如系往李村嶗山等處游玩者,以雇定全日為佳。單程至李村,至少須大洋七八角,而至柳樹臺大嶗觀者,須在一元以上也。
看到這條人力車車價,首先是感到心酸,靠此工作養家糊口的人力車夫的辛勞,真的不是常人所能體會到的,從市區到嶗山......
盡管如此,還是有很多的青壯勞力從事這項勞動,人力車夫主要由城市貧民和進城的農民構成,沒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下層百姓,為了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干起車夫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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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上的交警正在指揮交通
1931年4月,青島市公安局頒布了《青島市公安局交通指揮法》,90多年前,青島交警的指揮已相當規范。其中,關于馬車人力車應注意事項。
一、街繁及轉彎處所,不得疾馳。
二、夜晚無燈不得通行。
三、空車停放,須遵守定章,不得于街衢,及道路口停列盤旋。
四、不得載運腐穢及骯葬物品。
五、通行時,聞有汽車號聲,應即將車驅于道右,以避讓之。
六、按用號鈴,須遵定章。
七、車夫對于所議定之地點車價,不得半途違約,及額外需索!倘未經議定車價者,亦應比照慣例給與,不得故昂其價。
八、車夫發現雇車人遺留物品,應即轉報警所招傾,勿得藏匿。
九、車夫遇雇車人有急病暴死等事,或形跡可疑者,應即告知警察處置。
十、車夫應隨時聽警察之指揮。
十一 、自用車亦應遵章通行,不得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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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初,人力車夫在中山路保定路口西北角前靠活。
青島的人力車多集中在廣西路至保定路之間的河南路兩側,因運價等問題經常與市民發生爭執。1933年2月,人力車的管理權由工務局轉至公安局。截至1932年底,青島共有人力車行104家。隨后,公安局著手整頓車輛秩序,重新換發車輛牌照,并進行車輛檢查,要求車體、車篷、燈鈴、號衣及一切應有各件堅固整潔,違者不予營運。青島市人力車公會還對青島全市的人力車夫進行了全面登記,截至1933年底共驗發車夫證342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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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9月5日,青島市公安局再次修正公布《青島市營業人力車夫管理規則》、《青島人力車管理規則》。
1937年《青島概覽》中,車價有所調整,起止路線更加明確。主要起點設在市政府、火車站、青島病院、大港火車站、公安局、滄口火車站等。
一日(約十點鐘)二元六角;半日(約五點鐘)一元四角;一點鐘四角;半點鐘二角五分;不足半點鐘者按路表計算待客,一點鐘一角,不足十分鐘者不計;包來回車,回時較去時八扣,夜間市內十時以后、市外九時以后照定價加十分之一;雨雪天不分晝夜,一律照定價加十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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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人力車夫載客經過中山路鴻新照相館門前(源自青島老照片館)
著名作家梁實秋先生在他的《憶青島》文章中,回憶30年代在青島生活時,對青島人力車夫也是大加贊賞。
青島民風淳厚,每于細民中見之。我初到青島,看到人力車夫從不計較車資,乘客下車一律付與一角,路程遠則付二角,無爭論者。這是全國沒有的現象......青島市面上絕少討價還價的惡習。雖然小事一端,代表意義很大。無怪乎有人感嘆,齊魯本是圣人之邦,青島焉能不紹其余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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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上一位正在小跑的人力車夫(源自《青島特別市寫真集》光陽社發行)
1936年,老舍先生在青島創作了名著《駱駝祥子》。是老舍一生創作中的經典之作,也是我國文學寶庫中的珍品。為了仔細描寫人力車夫的衣著、動作、形態以及車子的結構、車把的樣式,他常到當時“東方市場”附近洋車夫扎堆的地方,跟他們聊天,仔細觀察人力車的結構和車夫們的形象,有時還請他們到黃縣路的家中做客。從而創作出現代文學史上的一個非常典型的人力車夫形象——駱駝祥子。這也是那個時代的一個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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棧橋前的人力車夫(源自《青島特別市寫真集》光陽社發行)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島,市區人力車進入鼎盛時期,車輛達3000余輛,人力車公司有10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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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青島指南》交通篇,僅市內的人力車數量就為2574輛。此間,人力車依舊是營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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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抗戰勝利后的中山路南端正在待客的人力車夫(源自青島老照片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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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20日,青島4000余名人力車夫因車主剝削,負擔過重,向國民黨市黨部請愿。
人力車夫是當時社會底層的一份子,靠賣苦力吃飯,青島的地形高低起伏,上坡下坡,道路崎嶇,人力車夫全靠自己的雙腿賣力的奔跑,方能換得那份血汗錢。生活雖然不易,收入也極為微薄,卻成為了許多人養家糊口的不二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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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上一排人力車拉著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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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代末,中山路人力車上的美軍。
1945年抗戰勝利后,美國海軍陸戰隊陸續進駐青島,從1945年到1949年,美軍盤踞在青島達4年之久,在青島的土地上橫行霸道,很多地方被美軍搞得烏煙瘴氣,美軍士兵欺壓人力車夫的事件也時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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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的臨清路,人力車上的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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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代末,廣西路上乘坐人力車的美國大兵。
1947年3月30日晚,數名美兵乘人力車由東方市場至廣西路第一旅社門前下車,人力車夫向美兵索要車資,美兵不給。雙方爭執當中,旅社門前四五名車夫混在一起,美兵從腰中掏出小刀一把,正在旁侯客觀看的蘇明成,被美兵誤認為噓喊車夫,竟以小刀猛刺傷及大腿,流血不止,很快殞命。美兵在青島的這一暴行激起了全市乃至全國人民的憤慨,爆發了大規模的學生抗議美國駐華暴行的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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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后宮前靠活的人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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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青島街頭正在靠活的人力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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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太平路上靠活的車夫(美國《生活》雜志記者卡爾·邁當斯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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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太平路蘭山路路口,向美軍攬活的人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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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路上靠活的人力車夫(美國《生活》雜志記者卡爾·邁當斯攝影)
抗戰勝利后,國民黨政府曾發布命令要求在三年內禁絕人力車載客,以公共汽車的發展取代人力車。但因官商內部不協調,導致交通公司虧損嚴重并停業。期間,市政各方亦多次商討調節均告無果。1948年底,受時局影響,青島市內公交線路僅有三條。公共汽車的衰落,反而給人力車客運的發展提供了契機。加之戰亂導致的通貨膨脹,大量難民涌入青島。為了生存,很多人加入到了人力車夫的苦力中。40年代末,青島的人力車達到了4000余輛,依舊是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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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隨著進城當車夫的人越來越多,活越來越難干,收入也是大大降低。很少有車夫能夠有自己的一輛車,大部分車夫扣掉車行的份子錢,剩下的已寥寥無幾,那可真是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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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月2日青島解放后,1951年5月13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發布《檢發人力車、馬車、大車、地排車、小地排車、手車牌照實施辦法的通告》,要求按規定辦理申請檢驗換領牌照及納稅等手續。隨著青島公用事業的恢復、建設和發展,人力車的作用也愈發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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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后,人力車被認為是一種受壓迫的交通工具也逐漸受到冷遇,數量逐年減少,同時人民政府鼓勵人力車夫從拉客轉向拉貨。1956年1月,青島市人民政府正式宣布取消人力車。此時,青島市的客運人力車僅余700部。不久,這種曾在青島穿行了半個多世紀的交通工具開始消失,一些人力三輪車尚在繼續運營。
如今,人力車早已徹底退出了歷史舞臺,只有在一些影像資料中可以看到。營運性的人力車,在這座城市的變遷中,尤其是交通運輸的發展史上,曾經承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
編輯參考源自:青島檔案信息網、青島老照片館、青島市志·交通志、青島市志·公用事業志、膠澳志、1922年《青島概要》、1931年《青島指南》、1931年《青島市公安局交通指揮法》、1934年《青島警察沿革》、1937年《青島概覽》、1939年《青島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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