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理工大學研究生碩博連讀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安徽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負責統籌領導學校碩博連讀、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選拔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碩博連讀、申請審核制選拔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考核組,原則上由5名及以上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博士研究生導師或教授組成。
二、報名條件
(一)碩博連讀考生報名條件
1.符合學校2026年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本校在讀全日制二年級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畢業且獲得學士學位)。
3.碩士所學專業與報考博士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修滿碩士研究生規定課程學分且無補考科目。
4.思想政治、培養潛質、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管理辦法》規定。
5.符合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審核”制考生報名條件
1.符合學校2026年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
2.全日制考生須為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在境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或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并符合《安徽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實施辦法》規定英語水平、學術水平等條件。
3.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碩士所學專業與申請專業相同或相近;報考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本科或碩士階段具有相關學科領域背景,具有較好的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或潛力。
4.報考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博士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2)考生原則上應來自與招生領域相關的工程企業或科研院所,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
(3)考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包括政治狀況、工作年限、工作表現、參與科研管理工作情況等內容),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養的方式進行學習。
(4)非全日制考生,英語水平未達到我校申請審核制招生文件規定免試條件的,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英語考核,并需達到規定成績。未達到思想政治理論免試條件(已獲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可免試)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考核;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考核形式均為筆試,滿分100分,成績須達到合格線(60分)。
(5)同等條件下,近5年主持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或國家重大工程項目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項(排名前5)的考生優先。申請人優先從國家重點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行業內的工程技術骨干或承擔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的企事業單位的工程管理骨干中選拔。
(6)符合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者在申請前應確認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不符合申請條件者不予錄取;在學期間或畢業后如發現申請材料、前置學歷學位等弄虛作假,相關后果由申請者本人承擔。
全日制原則上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考生錄取后須全脫產在校學習,入學前須將全部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到我校,畢業后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自主擇業;非全日制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考生在錄取前與學校和所在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就讀期間,不轉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等,不參與評選和領取學校的各類獎助學金,按學校有關規定繳納學費,畢業后按協議要求就業。
三、報名程序
1.報名動員
各招生學院負責制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學生報名。實施細則應包括組織領導、考核辦法、時間安排、工作要求等內容,按要求報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由各招生學院對外公布。
2.報名要求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按照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請務必根據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結合自身實際,準確選擇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定向或非定向等,防止因填報不準審核無法通過。
3.材料提交
符合報考條件的申請人應于2026年4月20日前,將申請表、推薦書及能夠反映其科研能力、綜合素質、英語水平的相關材料電子版,在博士報名系統上傳提交;紙質材料(復印件)寄送至報考學院。考生提交材料詳見《碩博連讀研究生報名材料明細表》(附件1)或《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報名材料明細表》(附件2)。
四、資格審查
各招生學院對照《管理辦法》《實施辦法》要求,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并確定進入考核階段的申請者名單,同時將入圍者相關申請材料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各招生學院于2026年4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考生的《申請人員匯總表》(附件3)和申請材料報研究生院進行資格審查。
五、綜合考核
學院考核組負責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外語應用能力、學術水平、科研與創新能力和培養潛質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外語能力考核
包括外語交流、文獻閱讀翻譯和寫作等。可以用外語與申請人直接對話的方式進行外語交流能力的考核,以書面的方式考核外語閱讀翻譯和寫作能力。英語水平未達到規定免試條件的非全日制考生,需參加學校統一組織英語考核,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學術水平考核
考核申請人掌握該專業領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情況,以及知識應用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領域前沿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申請審核制業務素質考核還應包括:博士學位論文選題的理論價值和實際意義、研究計劃和預期目標。考察材料包括申請人已開展的科學研究情況、已公開發表的論文情況、參加學術活動的經歷、申請人本人自述及面試表現情況等。未達到思想政治理論免試條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考核;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考核形式均為筆試,滿分100分,成績須達到合格線(60分),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素質考核
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和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心理健康、語言表達、人文素養、組織和協作能力、觀察分析能力等方面。考核小組以面試和審核材料方式進行考核,材料包括申請人在學(工作)期間的獎懲情況、碩士導師和輔導員的評價意見等。
綜合考核成績由考核組成員分項獨立打分,按學院實施細則的規定計算,并與考生碩士階段學位課平均成績加權求和得出總成績。具體辦法見各招生學院提前公布的實施細則。
各招生學院按報考類別(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和考生最終成績由高至低分別進行排序,綜合考慮各學院招生計劃及導師招生名額情況,審慎確定擬錄取人選及候補人選名單。各招生學院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綜合考核工作,提出擬錄取人員名單及候補名單(按上述規則進行排序,根據最終計劃依次錄取),并將簽蓋齊全的擬錄取人員名單(附件4、5)及考核和考察材料等一并交研招辦。
六、錄取
(一)擬錄取名單審核
招生學院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交的考核記錄、考核成績等進行審查,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后公示3個工作日。研究生院對各招生學院提交的擬錄取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匯總、復核,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
(二)擬錄取名單公示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專門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三)簽約
經學校批準錄取的學生須與招生學院、招生導師就博士培養要求、目標任務等簽訂合約。博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獎助學金和相關待遇按照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擬錄取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教育部,經教育部信息公開平臺審核通過,學校向錄取博士生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時間一般為7月初,錄取考生于2026年秋季入學。
七、其他事宜
1.各招生學院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規章制度,明確管理責任,建立有效運行機制,嚴格執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項規定,按照“服務戰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好碩博連讀、申請審核制研究生的選拔工作。
2.加強監督與問責。學校及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均應設立招生違規舉報電話,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督電話: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辦公室:0554-6668749;紀委辦:0554-6668642)。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將強化問責機制,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處理。
3.做好審核過程記錄及申請者材料保管工作。博士研究生招生學院須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現場錄音錄像,并做好文字記錄。錄制的音頻、視頻文件及其他審核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存檔備查。
4.本方案由安徽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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