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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 供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
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李劍
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動能。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將“科技自立自強水平大幅提高”確定為“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強調“中國式現代化要靠科技現代化作支撐”,提出“全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搶占科技發展制高點,不斷催生新質生產力”,凸顯了科技創新在“十五五”時期的戰略地位。
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關系最為緊密,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知識產權通過賦予科技創新主體排他性權利,為高投入、長周期、高風險的原始創新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和激勵,增強科技創新主體的動力和信心,鼓勵創新資源投入,賦能和整合其他生產要素,發揮乘數和倍增效應,有力推動科技進步。知識產權司法,通過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能夠保護創新成果、激發創新活力、促進成果轉化和創新要素流動,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制度建設“增激勵”、以法律實施“強保護”,為科技創新提供清晰穩定、可預期的法律邊界和行為規則,以公正高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有力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一是依法保護科技創新成果。人民法院秉持激勵創新、保護投入、促進轉化的原則,妥善審理涉及集成電路、工業母機、高端儀器、基礎軟件、先進材料、生物制造等領域知識產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案,適用懲罰性賠償判賠6.4億元,并明確遲延履行金計算標準,促成當事人自動履行,彰顯依法嚴格公正保護科技創新的堅定決心和嚴厲打擊阻礙科技創新行為的鮮明態度。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聚焦涉科技創新審判中的突出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舉措,全面覆蓋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領域,有力指導各級法院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的司法保護,進一步助力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出臺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加大刑事保護力度,實現對嚴重侵害知識產權行為的有力制裁和震懾,形成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保護合力。研究起草專利權司法解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完善有利于科技創新成果保護的司法裁判規則,讓“真創新”受到“真保護”,“高質量”受到“嚴保護”。
二是依法保護科技創新主體。依法妥善處理因科技成果權屬認定、權利轉讓、價值確定和利益分配產生的糾紛,準確界定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的法律界限,保障職務發明人獲得獎勵、報酬的合法權益。處理好保護技術秘密與人才合理流動的關系,在依法保護技術秘密的同時,維護高科技人才就業創業合法權益。依法支持科研人員經費使用自主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激發科研內生動力。依法妥善處理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形成對全球要素資源的更強吸引力。出臺專利權評價報告法律適用批復,明確法院不得僅憑評價報告否定專利有效性,從程序上筑牢權利救濟屏障,切實加強專利權人訴訟權利保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樹牢“如我在訴”意識,大力推動知識產權糾紛實質性化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擔任審判長組成五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mRNA骨關節炎藥物”發明專利權權屬糾紛案,在查明事實證據的基礎上,促成各方當事人當庭達成全面和解,一攬子解決了包括本案在內的三起訴訟,避免了后續可能形成的更多糾紛,彰顯了鼓勵創新、維護誠信、尊重人才的司法導向。
三是依法保護科技創新行為。積極回應新技術的發展和應用帶來的挑戰,加強新業態新模式保護,推動產業深度轉型升級。依法承認和保護新類型創新利益,鼓勵創新探索,讓企業敢闖敢試,增強經營主體在未知領域、風險領域的創業創新活力和投資意愿。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數據、平臺企業等案件,合理劃分數據權益權屬及使用行為邊界,維護用戶數據權益和隱私權,完善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促進數字技術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充分利用臨時禁令、先行判決、禁訴令等救濟手段,為科技創新行為提供及時救濟,提升保護質效,避免當事人“贏了官司、輸了市場”。依法制止權利濫用,有力打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推動知識產權領域綜合治理,推動形成風清氣正、公平有序的創新生態和競爭秩序。審理某App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依法保護網絡平臺經營者對數據集合形成的經營性利益,認定未經許可獲取并向公眾提供相關數據,實質性替代網絡平臺產品或者服務,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網絡平臺經營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四是依法健全保護科技創新司法體制。人民法院不斷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部門為牽引、4個知識產權法院為示范、33個地方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為重點、各級法院知識產權審判部門為支撐的專業化審判體系,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改革不斷深化。發布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的通知,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布局。完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將1327名技術調查專家納入“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實現主要技術領域全覆蓋,并加強在全國范圍共建共享、按需調派,有效緩解技術類案件事實查明難題。
2026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知識產權審判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任務更重、要求更高。人民法院將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保護重要論述,積極回應數字經濟、“人工智能+”蓬勃發展,以法治之力賦能科技創新,為開創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新局面貢獻知識產權司法力量。
本期封面及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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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6年第4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86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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