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寧一市民通過濟寧市網絡問政平臺反映,其家中因水表前端止回閥損壞導致水表空轉,產生約150立方米的額外水費。
據市民描述,2023年12月11日,其前往紅星東路供水網點申請退費,工作人員山某僅同意退還40立方米水費,并稱“不滿意可待下一賬期再退”。2024年3月11日,該市民再次前往網點,山某將退費金額提高至70立方米,但仍拒絕全額退還,并表示“不同意也沒辦法”。當日,市民撥打中山水務客服電話投訴,截至3月16日未獲任何回復,遂轉而撥打市長熱線尋求幫助。
3月17日,供水企業工作人員聯系市民,以“公司規定”為由,提出最多退還80立方米水費。因溝通未達成一致,市民于3月18日再次通過市長熱線反映問題,但截至發稿前,仍未收到進一步處理結果或企業方的解釋。
該市民在問政平臺留言中質疑:“個別員工如何練就對投訴置之不理的本領?企業是否存在所謂的‘霸王條款’?對于退費問題,究竟是不愿管還是管不了?”其要求供水企業公開回應處理進展,并徹底解決退費爭議。
截至發稿前,相關部門暫未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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