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天訛地訛空氣!”陜西,男子去外地公司談項目,飯局上說自己有高血壓,滴酒不沾,別人也沒勸。散場前,他覺得過意不去,主動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啤酒表示謝意。回到酒店后,第二天被發現倒地不起,搶救無效死亡。家屬把同桌吃飯的9個人全告了,索賠數十萬。法院的判決,卻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事情發生在2023年5月。吳某到一家公司洽談項目,對方安排他在酒店住下。當天考察結束后,傍晚5點多,公司負責人帶著員工和幾位客戶一共9個人,去餐廳吃飯
入席前,吳某就說了自己高血壓,不能喝。對方也實在,干脆沒帶白酒。席間有人點了三瓶啤酒,三四個人分著喝,最后連兩瓶都沒喝完。全程沒人勸吳某喝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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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吃得差不多了,吳某覺得場面挺融洽,想表達一下感謝,就拿起小玻璃杯,倒了大概三分之一的啤酒,自己抿了一口
晚上8點多,公司安排人把他送回酒店休息
第二天下午1點,酒店工作人員敲門問要不要續住,沒人應。開門進去,發現吳某躺在地上。120趕到后搶救,人已經沒了。醫院開的死亡證明,死因寫的是呼吸心跳驟停。家屬當時也表態,排除刑事案件,不做尸檢
事后,家屬把當天一起吃飯的9個人告上法庭,認為他們明知吳某有高血壓還讓他飲酒,沒有盡到照顧義務
但法院審理后認為,事實恰恰相反。吳某事先說了自己有高血壓,飯桌上沒人勸酒、沒人敬酒、沒人灌酒,是他自己最后主動抿了一口。散席后,同行的人把他安全送回酒店,該做的都做了
最關鍵的是,醫院證明上沒有說死亡和飲酒有關系。家屬當時也選擇了不做尸檢,也就沒法進一步證明死因和那一口啤酒之間有什么必然聯系
法院最終判定,被告一方不存在過錯,沒有侵權行為,死亡結果和他們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駁回了家屬的訴訟請求。家屬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這個案子其實很典型。這些年因為聚餐飲酒出事,同桌人被追責的案例不少,但很多人忽略了一點,法律保護的,從來不是“出事就要賠”,而是看“到底誰錯了”
這頓飯,吳某自己先聲明有高血壓,大家也尊重了,沒人勸。最后那一口,是他自己倒的、自己抿的,沒人慫恿。從始至終,同桌的人沒有制造風險,也沒有放任風險
有人可能會說,那既然知道他高血壓,為什么不攔著那一口?說實話,在一個成年人自己主動、清醒、自愿的情況下,要求周圍人時刻像監護人一樣攔截,這標準太高了。法律不會這樣要求
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點:家屬當時選擇不做尸檢。這本身是合理的決定,但客觀上也讓死亡原因無法進一步明確。如果死因和那一口酒之間沒有直接證據,那在法律上就更難成立賠償責任
這個判決其實釋放了一個很清晰的信號:聚餐時只要你沒有強行勸酒、沒有放任醉酒者處于危險狀態、事后也盡到了基本的照顧義務,就不該被“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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