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廣州警方傳來振奮人心的消息:經警方不懈努力,“張維平等人拐賣兒童案”取得重大進展,引發全國關注的犯罪嫌疑人“梅姨”謝某某終于落網,并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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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警方公布的“梅姨”模擬畫像。真人容貌如何,有待揭曉。
從申聰被搶的驚天一瞬,到張維平伏法后的漫長追查;從父母半生漂泊的絕望尋找,到孩子們陸續歸家的淚眼重逢。“梅姨”的落網,是對所有受害家庭遲來卻堅定的正義交代。
“梅姨”落網后,新快報回訪了多個受害家庭,他們無不拍手稱快,并希望“天下無拐”。
[進展]
“梅姨”現身并落網,已被逮捕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其中,2005年1月4日,申軍良剛滿周歲的兒子申聰在廣州增城沙莊的出租屋內被搶走,這起案件,成了“梅姨案”中公眾所熟知的起點。
案發后,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并于2016年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張維平供認其拐賣兒童的作案事實,并稱所拐兒童是通過“梅姨”販賣。
2017年6月,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公布“梅姨”的模擬畫像,向社會征集線索。該通報稱,綽號“梅姨”的女子涉及多起拐賣案件,真實姓名不詳,約65歲,身高1.5米,講粵語,會講客家話,曾長期在增城、韶關新豐地區活動。到2019年3月,廣東省公安廳邀請國內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協助廣州警方畫出最新的“梅姨”高相似度畫像。盡管有了畫像,但“梅姨”一直逍遙法外。2023年4月,主犯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但因真實身份等關鍵信息缺失,“梅姨”作為該案的關鍵人物,始終未能歸案。
按照“不查清不放過,不核實不罷休”的原則,專案組民警采取“內緊外松”的策略,多年來堅持走訪調查、公布模擬畫像并廣泛征集線索。2025年,在公安部指導、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個名叫謝某某的女子,其特征與“梅姨”高度吻合。經進一步核實,謝某某正是“梅姨”。近期,專案組將嫌疑人謝某某抓獲。經審訊,謝某某對其販賣兒童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嫌疑人謝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與此同時,為了能盡早讓失散的家庭團圓,專案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會各界力量持續開展尋親、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間將被拐兒童悉數找回,并組織認親。
[聲音]
尋親之痛“永遠無法彌補”
3月21日,新快報公益記者回訪已成功尋回孩子的被拐家庭,傾聽他們跨越時光的傾訴,記錄正義到來的感動,也見證每一個家庭在傷痛之后,重新擁抱生活的溫暖力量。
在“梅姨案”涉案的9名被拐孩子中,鄧云峰與鐘彬的回家路,濃縮了所有受害家庭最深重的苦難與最堅韌的堅守。兩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因為人販子張維平與中間人“梅姨”的罪惡勾當,陷入長達十余年甚至二十年的骨肉分離。
2004年,鄧自和夫婦在廣州增城打工,不滿兩歲的兒子鄧云峰被鄰居拐走。從此,這對普通夫妻的人生,只剩下“尋子”這一目標。為了找到孩子,他們耗盡全部積蓄,輾轉多地邊打工糊口,邊尋找線索,幾乎所有收入都投入到看不到盡頭的尋親路上。直到2020年7月,被拐16年的鄧云峰在廣東河源被成功尋回。當年的孩童,已是18歲的青年。
“尋親之痛、尋親之苦,是旁人難以理解,也是永遠無法彌補的。”昨日記者連線的云峰媽媽鄧叔環,她在話語里藏著半生的心酸與淚水。
比鄧家更漫長的,是鐘彬一家的等待。2004年,剛滿1歲的鐘彬在惠州博羅石灣的家中失蹤,僅僅因為母親轉身洗了兩個碗,孩子就被熟人模樣的張維平抱上摩托車,從此消失無蹤。“只要能把孩子找回來,我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這是其父鐘丁酉二十年里唯一的執念。他放下工作,踏上漫漫尋子路,無數次失望,無數次堅持,終于在2024年中秋節前一天,等回了失散20年的兒子。這場遲來的團圓,讓這個破碎的家庭,重新有了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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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彬(后排右)已成功融入原生家庭,爸爸鐘丁酉通過微信,給新快報記者發了一張全家福。
“‘梅姨’被抓,我們盼到了!”
孩子陸續回家,可陰霾并未散去。對于所有“梅姨案”受害家庭而言,雖然張維平團伙落網,此前卻始終不見中間人“梅姨”的蹤跡——這是失子家庭橫在心底的一根刺。“‘梅姨’一天不落網,就算孩子找回,一切都沒有結束。”長期助力尋親的“寶貝回家”志愿者燕子坦言,家長們要的不僅是骨肉團聚,更是法律的公正、罪惡的終結。
廣州警方通報“梅姨”落網的消息,讓所有尋親家長激動不已。鄧叔環、鐘丁酉第一時間互相轉告,壓抑多年的不甘、委屈與期盼,在這一刻盡數釋放。“‘梅姨’被抓,我們盼到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她終于受到法律的制裁了。”樸素的話語,道盡入骨仇恨與稍許釋然。
正義的到來,也告慰著那些未能等到圓滿的家庭。2006年被拐的楊佳鑫,2019年被找回時,原生家庭早已支離破碎:父親不堪重負自殺離世,母親重組家庭,那段破碎的親情再也無法完全修復。這樣的傷痛,讓所有尋親“戰友”扼腕痛心,也讓大家更加堅信,只有將所有拐賣犯罪分子繩之以法,才能告慰傷痛,守護更多家庭。“梅姨”落網,不僅是案件的突破,更是對所有受害家庭最鄭重的交代,是法律對罪惡最有力的回擊。
離散的歲月無法重來,但團圓的生活正在向陽而生。回訪中,鐘丁酉欣喜地分享著如今的幸福日常:認親一年多后,鐘彬已經搬回親生父母家生活,懂事的孩子會主動關心父母,和兄弟姐妹相處和睦,睡前會叮囑父母早點休息。這是鐘叔二十年里夢寐以求的畫面。得知“梅姨”落網,鐘彬還拍了視頻發表激動的心情,用自己的方式與傷痛和解,擁抱新生。
“希望案情早日透明,愿天下無拐。”這是鐘丁酉的心愿,也是所有受害家庭的期盼。
[律師說法]
“梅姨”判死刑可能性極大
“‘梅姨’落網的確是一個令人鼓舞的消息。”在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長期關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廣州市政協委員、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鄭子殷律師直言。
鄭子殷指出,謝某某涉嫌構成拐賣兒童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謝某某的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關于“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該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行為之一的行為。
謝某某的罪行或將直接跨越基礎刑檔,進入最嚴厲的懲罰范圍。首先,犯罪數量遠超法定門檻,社會危害性極大。其次,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關鍵。再者,謝某某長期潛逃,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自2005年案發至2026年落網,謝某某隱匿身份逍遙法外超過二十年。“這種長期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不僅體現了其毫無悔改之意的主觀惡性,也是對司法權威和社會正義的公然挑釁,依法應予從嚴懲處。”鄭子殷說。
“生離之苦大于死別。”鄭子殷從法律邏輯和司法實踐層面判斷,謝某某的行為已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程度,依法判處死刑的可能性極大。“當然,最終的定罪量刑必須經過人民法院的嚴格審理,以查明的全部事實和證據為依據,并考慮其到案后是否有立功等法定從輕情節。但就目前披露的案情而言,等待她的,極有可能是法律的終極嚴懲”。
■采寫:新快報記者 林鋼威 李斯璐 潘芝珍 陳慕媛 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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