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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官網消息,3月13日,針對“一患者做核磁共振被遺忘6小時”的報道,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經查,2月26日凌晨,醫院放射科值班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和交接班制度,導致患者檢查完成后被遺忘在檢查臺近6小時。
盡管涉事醫院醫務管理部門已于第一時間向患者誠懇致歉,陪同患者進行全面健康檢查,就后續賠償事宜與患者家屬保持積極溝通,也成立了整改專班,在全院范圍內開展醫療安全隱患排查等,但這一荒唐事件所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不僅給涉事醫院上了一堂“安全課”,也對其他醫院放射科等科室是一種警示教育。
醫院作為重要公共服務機構,安全管理顯然是重中之重,每個科室每個醫護人員都應該重視安全問題。然而,從這起“患者做核磁共振被遺忘6小時”事件看,至少涉事醫院放射科和涉事醫務人員,將安全問題拋到腦后。雖說核磁共振無輻射,患者身體未受傷害,但頭部被“綁”了6小時,仍是不容輕視的安全事件。
按說,值班人員交接工作,最應該重視的是安全問題,最應該交接的是患者事宜。可是涉事工作人員偏偏將患者遺忘在核磁共振儀器里,暴露的第一個問題是沒有真正以患者為中心,故而將患者遺忘。作為放射科負責人,也要反思患者在自己的心里份量有多重,如果真正重視患者,應當會對科室人員加強培訓和監督。
第二個問題是交接班制度和執行存在一定漏洞。既要反思制度本身是否完善,也要反思制度執行環節是否到位。一般而言,如果相關制度沒有疏漏,也會倒逼執行到位;如果制度完善但停留在紙上,也容易發生各種事件。上述通報顯示值班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和交接班制度,這至少表明制度未形成實質約束,淪為“花瓶”。
另外,也說明沒有汲取類似事件教訓。患者做核磁共振被遺忘X小時,這類事件并非孤例。2023年,浙江省縉云縣鈄氏傷科醫院就發生過“病人被醫生遺忘在磁共振艙近3小時”事件,引發廣泛關注。按說,每家醫院放射科都應汲取教訓,防止類似事件上演。還有,核磁共振等儀器該不該設緊急呼叫按鈕,值得討論。
由于醫務工作關系到患者生命健康權益,每個醫療從業者都應該做到細心、負責。然而,粗心的醫務人員大有人在,比如外科醫生將紗布、鉆頭等醫療物品遺留在患者體內的事件已經發生過很多起,再如一些護士給患者用錯藥,這都是不負責任的體現。而每次醫務人員的粗心表現,都可能影響到醫院形象、醫患關系。
顯然,患者向醫院托付的是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而醫院及其醫務人員應該清楚自己責任重大,不容有失。比如說醫院放射科交接班制度,既要規定交接人員檢查設備儀器,也要做好患者和患者資料當面移交,科室負責人還應該進行現場檢查、視頻抽查、電話抽查等——這是提醒更是督促。另外,醫院也要抽查、巡查。
“以患者為中心”是國內醫院的普遍共識,但這種共識不能停留在口號上,實際行動才是對這一理念的最好闡述。醫院要想體現這一服務理念,必須在考核體系中提升患者評價的權重,只有增加患者話語權,才能倒逼各個科室和醫務人員重視患者而非遺忘患者。各地衛健部門對醫院的考核,也要增加患者意見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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