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火腿生蟲,云南富源縣一火腿店經營者秦某竟在庫房內噴灑農藥“敵敵畏”,致使待售火腿殘留嚴重超標。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云南省富源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5000元,涉案毒火腿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銷毀。
公訴機關指控:2025年3月,被告人秦某在其經營的“中安雙全火腿店”內,為防蟲多次將“敵敵畏”兌水后噴灑在掛有待銷售火腿的庫房地面、墻面,2025年5月23日被市場監管部門查獲,查獲庫房內未銷售火腿382.77公斤,少量火腿已被銷售。經抽樣送檢,該火腿的“敵敵畏”殘留嚴重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經鑒定,查獲的火腿價值人民幣23061元。2025年6月26日,秦某主動到富源縣公安局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秦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應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秦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秦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與公訴機關的指控一致。法院認為,秦某的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秦某主動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秦某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
綜上,法院判決:秦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涉案有毒、有害食品腌制火腿35只,作案工具噴壺一個、敵敵畏一瓶依法予以沒收,并由扣押機關依法予以銷毀。
據了解,“敵敵畏”又名DDVP,是有機磷殺蟲劑的一種,對人畜毒性大,易被皮膚吸收而中毒。它是《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明確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質,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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