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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問題曝光到快速處置,體現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應急響應能力,而公眾真正的安心,源于清晰的標準、常態化的監管與透明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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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光給活魚添加的“三無麻醉劑”。圖/央視新聞
文|南木
在現代水產產業鏈中,活魚跨區域運輸是連接產地與市場的關鍵一環。為減少運輸途中的應激損傷、防止掉鱗,使用麻醉劑輔助活魚運輸,已悄然成為行業內“心照不宣”的通行做法,讓本應安全可控的運輸環節,淪為了威脅食品安全的風險隱患。
近日,央視《財經調查》的曝光,讓這一“隱秘角落”進入公眾視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接到調查取證材料后,涉事地區市場監管部門迅速啟動核查處置。3月22日深夜,重慶市場監管發布情況通報,稱已發現違法違規問題44個,其中涉嫌使用魚類鎮靜物質3起,并表示將依法嚴肅查處。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對活魚運輸麻醉劑的管控仍存模糊地帶。以丁香酚為例,其未被列入水產養殖允許用藥目錄,亦未明確劃歸禁用藥物范疇,僅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被允許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有研究指出,丁香酚等漁用植物源麻醉劑雖種類繁多,但相關研究多處于初始階段,局限于麻醉效果與生理影響,在實際生產應用中仍有待完善。專家亦提醒,即便麻醉劑在活魚運輸中具有一定優勢,也必須厘清其中的藥物殘留問題。
MS-222等常用水產麻醉劑,同樣未經過我國活體水產品使用的系統性安全評價——能否使用、使用劑量、代謝周期等關鍵問題,至今缺乏明確結論。
這種“既未禁止,也未允許”的監管空白,使活魚麻醉運輸長期處于灰色地帶。盡管媒體多次曝光、個案屢被查處,卻始終未能撼動這一行業潛規則。
更令人憂心的是,部分不法商販為降低成本,竟使用含劇毒甲醇的工業酒精勾兌麻醉劑。甲醇微量攝入即可引發中毒,嚴重時可致失明甚至死亡。將其用于食品相關環節,既是對食品安全底線的公然踐踏,也是對法律權威的肆意挑釁。此類惡性違法行為未能及時遏制,市場管理人員“視而不見”,暴露出對行業風險點的排查仍存疏漏。
水產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離不開科學標準的引領與剛性監管的約束。若缺乏明確規則、標準滯后于行業發展,不法商販便有機可乘,不僅使用后果不明的麻醉劑,甚至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將風險轉嫁給消費者的餐桌。
面對活魚麻醉運輸這一普遍性行業問題,監管部門不能滿足于個案整治與短期整改,而應以此為契機,從根源上補齊制度短板。
當務之急,對使用工業酒精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必須堅持“零容忍”態度,深挖源頭、徹查鏈條,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形成有力震懾。
更為關鍵的是,需盡快啟動丁香酚、MS-222等物質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科學界定其在活魚運輸中的使用合法性,明確使用劑量、殘留限量、代謝周期及檢測方法,以清晰標準劃清合規與違規的界限,徹底消除監管模糊空間。
相關報道也啟示我們,食品安全監管需主動前移關口,將運輸車輛、批發市場等流通環節納入重點監管范疇,摒棄僵化的常規檢測思維,動態追蹤行業潛規則衍生的新型風險,讓“不在檢測范圍”不再成為違法違規的擋箭牌。
食品安全無小事,餐桌安心系萬家。從問題曝光到快速處置,體現了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應急響應能力,而公眾真正的安心,源于清晰的標準、常態化的監管與透明的信息。
食品安全治理的進步,正在于不斷發現并堵住漏洞。唯有讓每一條魚從魚塘到餐桌的全過程都置于明確規則的陽光下,才能徹底消除隱患,讓消費者吃得放心,推動水產行業在規范化軌道上行穩致遠。
撰稿 / 南木(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徐秋穎
校對 / 陳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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