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介公司的撮合下,
永春人阿杉(化名)
與來自貴州的阿梅(化名),
認識僅4天便登記結婚。
本以為是天賜良緣,
不料短短數月,
阿梅便起訴離婚,
這讓阿杉難以承受——
婚介所收取了11萬元婚介費
(合同金額為10萬元),
加上阿杉所付的彩禮,
合計20多萬元,
這讓本不富裕的家庭
背上沉重的負擔。
記者了解到,案件背后,成立僅12天的莆田某婚介公司(以下簡稱婚介公司)就促成這段婚姻,之后存續不足半年便悄然注銷,引發阿杉家重重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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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大事急不得,謹防愛的陷阱。(CFP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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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提醒
警惕閃婚騙局
遠離不法婚介
結合本案暴露的婚戀風險與婚介市場亂象,記者采訪了阿杉的代理律師王小冰。
王律師指出,當下部分單身人群急于脫單成家,容易被“快速成婚”“跨省相親”等噱頭誘導,忽視感情基礎的重要性,倉促選擇閃婚,這類婚姻往往因雙方缺乏了解、三觀不合、生活習慣差異巨大,極易在短期內快速破裂,進而引發彩禮、財產等一系列糾紛。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婚姻的建立應當以感情為基礎,法律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對于雙方未共同生活、婚姻存續時間較短的情況,法院在處理彩禮返還問題時,通常會酌情支持返還部分或全部彩禮,本案的調解結果也完全符合這一司法原則。
針對婚介市場魚龍混雜的亂象,王律師重點提醒,部分不法婚介機構甚至“黑婚介”,以高額服務費為目的,虛構相親對象、隱瞞真實信息、倉促撮合閃婚,收取費用后便注銷跑路,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市民選擇婚介服務時,務必牢記四點:一是核實婚介機構的工商資質、經營年限、固定經營場所,堅決拒絕剛注冊、無口碑、無固定場所的機構;二是警惕速成婚姻等虛假宣傳,這類承諾大多暗藏騙局;三是務必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明確約定服務內容、信息審核義務、退費條款及違約責任,留存全部付款憑證、聊天記錄;四是若發現婚介機構存在欺詐、跑路等行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涉嫌違法犯罪的,立即報警處理。
王律師同時建議,單身人群通過相親相識后,務必留出充足的時間相互了解,全面核實對方的身份信息、健康狀況、婚史、家庭背景等關鍵內容,切勿草率領證。夫妻之間應當相互忠實、坦誠相待,若婚后遭遇家暴、騙婚等違法行為,一定要及時保留好相關證據,第一時間報警求助,并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勿一味隱忍妥協。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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