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24日消息,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貴陽市委原副書記黃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波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封建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調整提拔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波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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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波資料圖 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公開簡歷顯示,黃波,男,布依族,1975年11月生,中共黨員,云南大學工程碩士,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8月參加工作。
黃波曾任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委常委、副縣長,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長,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委書記等職。
2021年,黃波任安順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2024年10月,黃波出任貴陽市委副書記。
2025年9月28日,貴州省紀委監委通報稱,黃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波被查,正值中央巡視收官之際。2025年7月,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進駐貴州,開展了2個半月左右的巡視,巡視組受理信訪時間截止到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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