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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子縣人民政府關于師靜毅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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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經2026年2月3日縣政府第七十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任命:
李靜麗為縣司法局副局長;
秦松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師靜毅為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副局長;
史敏為縣文物保護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靜麗的縣教育局副局長職務;
陳慧玲的縣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王鵬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任樹文的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石俊平的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
高小路的縣國庫支付中心(核算中心)主任職務。
田新明的原任職務因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長子縣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素材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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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育局副局長調任縣司法局副局長,屬于縣域黨政機關正常干部人事調整,并非特殊崗位變動。其核心依據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干部調配工作規定》等相關政策,結合縣域干部隊伍建設、部門職能適配和整體發展需求統籌推進,具備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具體解讀如下:
其一,落實干部跨部門培養,優化隊伍結構。根據相關條例要求,跨部門調任是培養復合型干部的重要途徑。教育局與司法局同屬民生服務和社會治理核心領域,均需扎實的政策執行、統籌協調和群眾工作能力,調任可破解干部單一崗位視野局限,提升綜合履職素養,契合干部交流輪崗的普遍導向。
其二,遵循“事業為上、人崗相適”原則。干部調任的核心是人事相宜,教育局副局長在政策落實、群眾溝通等方面積累的經驗,可直接適配司法局法治宣傳、基層治理等工作需求,實現干部能力與崗位需求精準匹配,推動部門工作提質增效。
其三,服務縣域整體發展,推動職能協同。此次調任圍繞縣域發展布局,銜接機構改革、民生提質等重點工作,可打破兩部門壁壘,促進校園法治宣傳、教育領域依法治理等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助力縣域法治建設與民生服務協同推進。
其四,規范隊伍管理,落實常態化人事調整。干部輪崗調任是常態,既能檢驗認可干部履職能力、防范廉政風險,也能避免工作懈怠和視野固化,壓實履職責任,彰顯“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導向,為縣域高質量發展筑牢干部根基。
此類跨部門調任是嚴格按政策開展的正常人事安排,核心是優化隊伍、提升能力、適配發展需求,并非否定原有崗位工作,而是縣域干部隊伍建設和政務推進的合理舉措。
總策劃:花都一人
包裝:李曉娜 排版:李曉娜
美編:劉靜文 撰稿:劉佳鷺
協同互推共建媒體:科學導報現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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