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市財政局的消息,近日,經省財政廳同意,泉州獲批開展政府采購集中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試點。
試點目的
開展政府采購集中行政裁決示范點建設,旨在探索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扁平化”管理模式,統一裁決尺度,維護供應商合法權益,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經驗。
探索模式
為擴大試點覆蓋面、積累試點工作經驗,泉州將結合實際,采取市縣聯動、縣域聯合的方式,探索實施“市級以下爭議處理向市級或片區集中”模式。
裁決范圍
投訴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納入集中行政裁決范圍:采購項目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投訴事項行業專業性較強的;涉及復雜法律問題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交集中行政裁決的其他情形。
穩步推進
試點工作將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堅守合法合規原則,充分調動市、縣兩級財政部門工作積極性,健全完善統一工作機制,分區域、分步驟穩步推進。(泉州晚報社融媒體記者 林書修)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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