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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葉根
在香港,拒絕向警方交出手機或電腦密碼的人現在將面臨一年監禁。這些新規是2020年國安法的一部分。
現在,人們將被要求提供“任何密碼或其他解密方法”,以便警方能夠訪問據信包含證據的電子設備。任何不遵守周一生效的新法律的人都將面臨一年監禁和10萬港元(1.8萬美元)的罰款。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些法律旨在確保“能夠有效預防、制止和懲罰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同時充分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新規適用于因危害國家安全而接受調查的人員,或擁有或持有參與此類活動的設備的任何人。它還適用于任何有權訪問該設備的人員,以及知道密碼或解密方法的人員。
香港觀察高級政策顧問托馬斯·本森表示,該組織擔心這些法律將如何適用,包括對居住在香港的外國人適用。他表示,澳大利亞和其他一些司法管轄區實際上也有類似的法律,對不遵守法律的處罰更為嚴厲。
他表示,如果美中關系惡化,“這些權力似乎賦予了香港警方極大的能力,可以強迫為外國企業工作的人交出密碼,并凍結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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