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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樁強制猥褻案的判決引發了眾怒。因為身為警察知法犯法,猥褻十五歲小女孩,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在小女孩嘴巴里的警察,教導員李某居然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2025年6月16日,福建省霞浦縣牙城鎮發生了一起毆打他人案件。十五歲的女孩小君和她的媽媽被當地派出所叫去做筆錄,做筆錄的地點是教導員李某的辦公室。
一個小時后,警察李某讓十五歲小女孩小君的媽媽先回家,獨自留下了小君在教導員辦公室。然后他對小君進行了強制猥褻。李某猥褻小君說可能要拘留她,然后撫摸小君的胸部,甚至強行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到了小君的嘴巴里然后射精。
因為對方是警察,小君不敢相信,也不敢告訴父母。她回家后情緒失控,把自己關進房間里放聲大哭,經常做噩夢,還拉黑家人離家出走。小君還發生了自殘行為,拿刀割自己的手臂,鮮血染紅了手臂。
當小君把當時在教導員辦公室發生的真相告訴父母的時候,父母一開始都不敢相信身為警察的教導員李某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要知道教導員可不是普通的警察。而且他知法犯法,對小君這十五歲的未成年人下手,應該要重判。
在小君的鞋子上檢驗出了李某的遺傳信息。而且李某在女孩小君的母親得知信息后,居然直接跑到女孩的家里進行威脅。如此囂張,真的是天理難容。很多網友估計,李某他不是第一次作案。身為警察知法犯法,他的社會危害很大。
結果一審法院卻認定李某構成強制猥褻,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犯罪,威脅手段惡劣,這些都是可以從重處罰的因素。但是因為李某愿意接受處罰,最后從重處罰兩年九個月。
判決出來后,小君的父母無法接受,小君的父親準備申請抗訴。網友也普遍感到不理解。
大家知道,當年的遠洋捕撈小說作者案件,一群寫小說的女孩,很多生活困難。她們只不過寫了一點成人的內容。結果很多被罰款罰得傾家蕩產,還被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重判了十年。她們寫有成人內容的小說被認為是社會影響惡劣,結果真的把自己的生殖器放到小女孩嘴巴里的警察,卻只判刑兩年九個月,這如何讓人心服口服?
要知道同樣強制猥褻女孩的富豪王振華,也判了四年。而李某作為警察,利用職務便利知法犯法,結果卻只判了兩年九個月。寫小說的判十年,把生殖器放女孩嘴巴里的警察只判兩年九個月。女孩抑郁,出現了自殘行為。這樣的判決如何起到保護未成年人的作用?這到底是在懲罰犯罪,還是在鼓勵犯罪?應該盡快改判,從重處罰!這樣才能以儆效尤,起到保護未成年別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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