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歷成了編制的分水嶺
2026年3月18日,江蘇省人社廳發布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江蘇省中醫院紀委辦、審計與法務處兩個崗位備注博士編內、碩士編外,將學歷作為編制分配的直接標準,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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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同一個招聘崗位,招進去干同樣的活,只因為學歷不同,身份就不一樣。博士進去有編制,碩士進去沒編制。
醫院方面稱此為領導設置,表示只是合同性質區別,單位實行同工同酬。主管部門江蘇省衛健委則回應,博士和碩士待遇本就不同,進編是為吸引高學歷,且此前招聘也有類似設置,這很正常。
"很正常"三個字,道出了事業單位招聘的現實邏輯:編制常被當作吸引高學歷人才的籌碼,而非單純按崗位實際需求分配。
二、同工同酬,是安慰劑還是真平等?
醫院強調"同工同酬",試圖消解爭議。但編制差異本身就是最大的不同酬。
在中國的事業單位,編內和編外的差別不只是合同名稱。編內人員享有職業年金、退休待遇保障、解聘保護,經費由財政或單位穩定保障;編外人員經費來源靈活但不確定,面臨合同到期不續簽的風險,晉升通道也受限。這些隱性福利不會寫在工資條上,但會在職業生涯里持續累積,差距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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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身份差別。編內人員有歸屬感,編外人員缺乏穩定感。這種差別會在日常管理中表現出來,影響話語權、容錯空間、職業安全感等。同工同酬的承諾,填不平這種身份帶來的實際差距。
江蘇不是特例。2025年福建省屬事業單位招聘中,就有醫院承諾編外人員"同等薪酬、同等績效、同等職稱評聘"。這種承諾說明單位也知道編外不公平,想用待遇來彌補。但待遇補償代替不了身份差別。
三、編制分配
事業單位編制意味著財政供養資格,總量控制、增量有限。現在財政過緊日子,每個編制名額都要精打細算。
江蘇省中醫院的操作邏輯很清楚:用編制吸引高學歷人才。博士培養時間長、跳槽成本高,給編制是為了留住人;碩士供給多、流動性大,不給編制是為了省出名額。
這引出一個問題:編制到底該按什么標準來分配?
按規定,編制應該根據崗位實際需要來配置。但現實中,編制常被當作吸引人才的籌碼。醫院、學校、科研院所都用編制來吸引高學歷人才,結果編制配置和崗位實際需求對不上。
更值得問的是:紀委辦、審計與法務處這些行政崗位,設置博士門檻是否必要?這些崗位的核心能力是實務經驗、溝通協調、風險判斷,學歷要求與崗位需求是否匹配,需要醫院給出說明。編制向博士傾斜,究竟是崗位確實需要,還是學歷競爭下的水漲船高?
官方資料顯示,這種按學歷定編制的做法在江蘇衛健系統早有先例。2025年省屬事業單位招聘中,就有4個崗位標注碩士編外、博士自收自支編。這說明差異化編制配置在江蘇衛健系統招聘中已多次出現。
四、學歷歧視還是市場定價?
網友分兩派。一派說"給了碩士機會",另一派說"應該一視同仁"。兩種說法都有道理,但都沒說到關鍵。
《就業促進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實施就業歧視,事業單位同樣適用。但法律允許合理的職業資格要求,學歷與崗位直接相關時不構成歧視。本次爭議的關鍵不在學歷門檻,而在同崗不同編,同樣的崗位,因學歷不同給予不同身份,這是否公平,法律并未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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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場角度看,博士和碩士的培養成本確實不同,差異化待遇好像也有道理。但問題是:同一個崗位,博士和碩士干的活真有那么大差別嗎?如果工作內容一樣,只因為學歷不同就給不同身份,這更像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而不是按實際能力來安排。
江蘇省衛健委的回應說明:事業單位招聘規則彈性很大。"領導設置""很正常"這類話,說明決策過程不夠透明,領導說了算。江蘇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發過通知,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繞道進人,不得將畢業院校、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條件。但博士編內、碩士編外這種設計,是不是變相的學歷限制,值得討論。
五、學歷通脹與編制緊縮
這個爭議背后,是兩個宏觀趨勢的碰撞。
一是學歷通脹。研究生規模持續擴大,學歷競爭日趨激烈。。博士不再只是做學術的,很多人讀博是為了延遲就業、規避風險。博士多了,用人單位自然提高門檻,學歷要求越來越高。
二是編制緊縮。事業單位改革要控制總量、優化結構,編制只減不增。編制名額有限,單位只能優先給高學歷的人。
兩個趨勢加在一起,出現了奇怪的現象:博士去干基層行政崗,碩士反而進不了編制。這種學歷與崗位、身份與能力的錯位,值得反思。
六、出路
要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事業單位要從看身份變成看崗位。
看身份,就是按人的學歷、編制來定待遇;看崗位,就是按崗位實際需要的能力和責任來定待遇,跟學歷、身份沒關系。
福建、江蘇等地承諾同工同酬,只是過渡辦法。真正的改革,應該打破編內編外的差別,建立統一的人事制度。編制不跟人走,跟崗位走;崗位不看學歷,看實際能力。
當然,這需要上面改革。現在財政體制下,編內人員由財政出錢,編外人員由單位自己籌錢,來源不同,很難真正同工同酬。不改經費保障機制,編內編外的差別就會一直存在。
江蘇省中醫院的招聘爭議,表面是學歷和編制的問題,深層是公共資源分配規則不清楚。用"領導設置"來解釋,用"很正常"來辯護,說明事業單位招聘還缺乏清晰、透明、穩定的制度。
編制是稀缺資源,需要競爭。但競爭規則要公開,分配標準要合理,不能讓人剛入職就因為學歷被區別對待。同工同酬是最低要求,同崗同權才是目標。事業單位改革需要勇氣,打破編內編外的身份差別,建立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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