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是來給您送錢的。”這句話聽著多動聽,可要是真信了,那離上當就不遠了。
河南鄭州的劉先生,辛苦攢錢開了家小超市,本想安安穩穩過日子,沒想到開業沒幾天,就被一群“業務員”給盯上了。
一、8個人輪番上門,把老板繞暈了
劉先生之前一直在外打工,好不容易攢夠錢回老家,在小區門口盤了個小超市。店面不大,但他心里熱乎,想著再也不用背井離鄉了。
開業頭幾天,生意清淡,劉先生正對著空貨架發愁。這時候,一個穿得板板正正、拎著公文包的男人走進來,開門見山:“老板,恭喜開業!我是某某酒廠的區域經理,想跟您談個合作。”
什么合作呢?對方說得很誘人:只要把他們的白酒擺在超市最顯眼的位置,每個月就給2400塊錢的“陳列費”。換句話說,東西擺著就給錢,賣不賣得出去跟你沒關系。
劉先生有點懵,天上掉餡餅?他本來想拒絕,可對方留下資料,讓他慢慢考慮。
第二天,又來了兩個業務員,說的是一模一樣的話。第三天,來了三個,還有人掏出手機,給他看隔壁超市簽的合同和收款截圖。第四天,前后加起來,足足來了八撥人!
這些人有的穿西裝,有的穿工裝,手里拿著合同,比劃著貨架位置,看起來專業得很。而且他們彼此好像不認識,卻都在推銷同一款酒,都承諾一樣的2400元陳列費。
劉先生心里那根弦終于繃不住了。他想:八個騙子組團來騙我一個小超市?這概率也太低了。看來真是廠家搞活動,名額有限,再不下手就晚了!
那種“錯過一個億”的感覺,讓他徹底放下了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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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完24000元貨款,人就消失了
第八個業務員看火候差不多了,拋出了真正的要求:“老板,陳列費好說,但您得先鋪貨啊。沒貨擺什么?這樣,您先拿24000元的貨,我們馬上簽合同,下個月準時打款。”
24000元,這是劉先生準備給兒子交學費和進貨周轉的錢。但架不住對方軟磨硬泡,再加上前面七撥人打下的“鋪墊”,他一咬牙,把錢轉了過去。
當天下午,幾箱酒送到了店里。劉先生把它們整整齊齊擺在貨架C位,心里美滋滋地想著:下個月2400到賬,再下個月又一個2400,幾個月就回本了,往后全是純利。
可到了該打款的日子,對方消息全無,電話打不通,微信被拉黑。劉先生慌了,趕緊拿起一瓶酒細看——這才發現不對勁:沒有正規廠址,沒有生產許可,就是一堆成本不到兩塊錢的劣質勾兌酒,白送都沒人要。
那一刻,他癱坐在地上,看著滿貨架的“假酒”,眼淚止不住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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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這不是“營銷”,是詐騙
咱們從法律角度捋一捋,這個局到底算什么。
首先,這幫人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個案子里,他們虛構了“酒廠區域經理”的身份,編造了“每月2400元陳列費”的承諾,還偽造了隔壁超市的收款截圖,讓劉先生產生錯誤認識,誤以為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合作,從而自愿交付24000元貨款。到手之后馬上失聯,非法占有的意圖非常明顯。
24000元,已經超過了“數額較大”的立案標準(各地標準略有不同,一般在3000元到10000元之間),完全可以刑事立案。目前這類“陳列費”騙局在全國多地都有出現,被騙的不止劉先生一個。
另外,這些所謂的“白酒”如果經鑒定屬于偽劣產品,還可能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不過這要看上游供貨方是否被追查到。
回過頭看,這個騙局其實并不高明,它就是利用了人的貪念和從眾心理。
一個陌生人說給你送錢,你會警惕。但八個陌生人排著隊說給你送錢,你的大腦就會自動找理由說服自己:“這么多人都在做,肯定是真的!”
稍微動腦子想想:一個剛開業的小超市,憑什么讓酒廠每個月倒貼2400塊錢,就為了把酒擺在你那兒?廠家要的是銷量,不是看誰家貨架好看。
記住一句話:當好事扎堆來找你,且好得不合常理是,那不是運氣,是陷阱。
你身邊有人遇到過類似“陳列費”或“鋪貨返利”的騙局嗎?如果換做是你,你會怎么分辨真假?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來源:根據河南鄭州發生的真實案例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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