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IESPlaza綜合能源服務網)
近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天津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質效雙增”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到:
持續開展車網互動試點示范。根據國家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有關工作要求,積極爭取車網互動城市試點,扎實推進車網互動試點項目建設。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重點在社會化場站、社區居住區、公交場站等特殊場景,推廣建設V2G樁300個,放電功率5000千瓦,實現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有效擴大,互動資源可觀、可測、可調、可控。
組織電網企業等開展場景實測。探索電動汽車負荷參與不同市場類型的技術實現方式,制定通信、控制、系統等標準,聚焦交通樞紐、景區、物流園區等充電場景,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雙向互動(V2G)新技術研究,充分挖掘電動汽車移動儲能資源潛力。加強車網互動關鍵技術研究,加快車網互動充電示范場站建設,形成“大型充電示范場站+小區有序充電站”的車網互動充電網絡。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換一體站等試點示范。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天津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質效雙增”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級有關部門、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1250號)要求,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單位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質效雙增”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天津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質效雙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能力“三年倍增”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1250號)要求,加大力度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網絡,服務能力“質量”和“效能”雙重提升,促進新能源汽車等大宗消費,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健全全市充電網絡,實現充電基礎設施智能開放、充電設備快慢結合、充電服務安全便捷、充電信息互聯互通,基本建成覆蓋廣泛、規模適配、結構合理、功能完備、服務優質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到2027年底,在全市范圍內建成超50萬臺充電設施,充電容量達到530萬千瓦,滿足超過100萬輛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二、公共充電設施提質升級行動
(一)補強城市快速充電網絡體系。以城市道路交通網絡為依托,以“兩區”(居住區、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為重點,推動城市充電網絡從中心區域向城區邊緣有序延伸。城市道路臨近空間建設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具有一定規模的集中式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適時打造示范應用場景。各區在謀劃實施城市更新和停車場建設項目時,應因地制宜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改造或建設范圍,實現城市各類停車場景100%覆蓋。(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補全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服務能力。推動既有服務區充電設施加快實施升級改造和擴容,新建高速公路服務區同步配建充電基礎設施,鼓勵更新建設大功率充電設施,全面提高充電功率。推進津石高速靜海西服務區、京津高速梅廠服務區等一批充電設施重點項目建設。到2027年底,轄區內高速公路服務區大功率充電設施不少于200臺。(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補齊村鎮充電設施建設短板。推動公共直流快充站建設,重點在鄉鎮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醫院、學校等對外公共服務機構所屬公共停車場,A級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農家院、村委會等地配套建設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實現“充電站區區全覆蓋、充電樁鎮鎮全覆蓋”。推動規范充電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統籌保障充電場站建設空間,為充電站提供用地支撐。提高資源利用節約集約水平,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力度,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相關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居住區充電條件優化行動
(四)加強居住區配建規定執行。落實新建居住區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國家及我市對新建小區充電基礎設施配建要求,固定車位按規定100%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滿足直接裝表接電要求。規劃主管部門應在新建住宅規劃條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嚴格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整體工程驗收范疇。鼓勵各區因地制宜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老舊小區基礎類設施改造范圍,并同步開展配套供配電設施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廣居住區“統建統營”模式。重點在電動汽車滲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樁建設存在制約的居住區,持續開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對具備安裝條件的小區應建盡建,滿足居民充電需求。到2027年底,“統建統營”小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不少于5.2萬臺,實現居住區充電樁“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續”的發展格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推廣行動
(六)持續開展車網互動試點示范。根據國家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有關工作要求,積極爭取車網互動城市試點,扎實推進車網互動試點項目建設。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到2027年底,重點在社會化場站、社區居住區、公交場站等特殊場景,推廣建設V2G樁300個,放電功率5000千瓦,實現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有效擴大,互動資源可觀、可測、可調、可控。(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組織電網企業等開展場景實測。探索電動汽車負荷參與不同市場類型的技術實現方式,制定通信、控制、系統等標準,聚焦交通樞紐、景區、物流園區等充電場景,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雙向互動(V2G)新技術研究,充分挖掘電動汽車移動儲能資源潛力。加強車網互動關鍵技術研究,加快車網互動充電示范場站建設,形成“大型充電示范場站+小區有序充電站”的車網互動充電網絡。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光儲充換一體站等試點示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供電能力和供電服務改善行動
(八)加快配電網升級改造。加強充電配電網絡建設,新建居民區合理配置變壓器容量,加快老舊社區電力設施升級改造,滿足用戶直接裝表接電需要。鼓勵電網企業在電網接入、增容等方面重點服務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快速充換電、大功率充電、智能有序充電、光儲充協同控制等技術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報裝接電服務保障。持續優化“聯網通辦”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與電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合作,為購買新能源車的百姓提供購車、接電、裝樁“一站式”服務。落實“三零”“三省”服務舉措,優化內部審批流程,提高接電服務效率。供電企業在居民個人報裝環節主動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協商,統一出具允許施工證明,備案制受理居民申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積極配合用戶安裝充電基礎設施并提供必要協助。(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充電運營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十)提升公共充電場站服務水平。完善充電基礎設施運維體系,落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鼓勵充電運營企業對現有充電設備實施升級改造,遵循“科學布局、適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則,結合新能源汽車發展趨勢、充電需求、區域配電網容量與電網承載能力精準布局,全面清理“僵尸樁”,避免低效無序建設造成的公共資源浪費。通過優化場站環境、規范收費標準、做好價格公示、改進運維手段等措施,切實提升用戶充電體驗。(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國家-省-市”三級監管平臺體系建設。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綜合服務平臺功能,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全量接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運營服務、行業監管、考核評價、運行分析、居民支付結算互聯互通。引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參與市場化電力需求響應,開展綠電交易,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分步驟、按階段有序接入國家充電設施監測服務平臺,支撐國家級平臺建設。鼓勵私人充電基礎設施自愿接入。基于平臺開展“津e充”APP建設,滿足居民綜合查詢、智能導航、便捷支付等需求,實現充電服務“一張網”。(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充電設施管理部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十二)加強組織保障。建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委等有關單位組成的協調機制,統籌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各項措施落實落地,加強規劃設計,創新建設運營模式,定期開展實施情況評估,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構建智能高效、可持續發展的充電基礎設施生態體系。
(十三)加強落地實施。各區各部門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加大推動力度,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見效。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相關要求,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新能源車企和傳統能源企業等各類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經濟在充電領域發展。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改造支持力度,指導電網規劃與充電網絡規劃有效銜接。電網企業要加強配套電網建設和供電服務水平,加大村鎮地區保障型充電設施的建設力度。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要不斷提升充電設施建設規模和服務品質。
(十四)加強安全管理。各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意見》(安委〔2024〕11號)和《天津市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意見〉實施方案》(津安生〔2025〕1號)等文件要求,依據職責分工,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督促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及各類公共充換電場站管理單位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加強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升全鏈條安全風險防范水平,打造安全、可靠、規范、便捷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網絡。
(十五)加強宣傳引導。通過新聞報道、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及時發布充電設施建設動態,深度開展政策解讀,做好試點跟蹤報道。加強跨行業、跨領域交流,豐富互動形式,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車消費和充電基礎設施提質升級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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