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報兩則《對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政處罰》。被通報的廣東日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合勁建設有限公司均被處以人民幣215644.44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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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公告顯示,上述兩家公司均涉及天河智慧城AT0307028地塊永久用電工程,處罰事由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工程建設與建筑業類)(2020年版)B101.53。
在公開處罰的同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對這兩家企業的串通投標行為,在信用記錄及管理信息專欄進行公示。
無獨有偶。今年1月30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也曾通報兩則《對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的行政處罰》。在廣發銀行總部大樓項目及中國人壽大廈項目10kV供配電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工程中,廣州市光大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廣州市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同樣存在相互串通投標行為,同樣被均被處以人民幣221494.04元罰款。
此外,廣州市住建局亦嚴查建筑企業資質和工人上崗資格證等。
今年3月4日,在海珠區AH101314地塊建設項目中,貴州嘉銘電力建設有限公司1名工人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即上崗作業,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對貴州嘉銘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處以2.5萬元罰款。
同日,睿遠建筑(廣東)有限公司使用虛假人員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被處以3萬元罰款。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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