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蘇20歲高中生張俊豪在上學途中被鄰居王某桂駕車沖撞,昏迷14個月后死亡。
今年1月5日,王某桂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接受看看新聞Knews采訪時,被害人家屬的律師表示,被告人在庭上不認罪,只承認自己是故意傷害,還反復辯稱行兇的時候神志不清。
此前在公安偵查階段,王某貴做過精神鑒定,而且在多份筆錄中他都承認自己是為了報復而殺人。
律師表示:“在他四份筆錄里面,他前后表達一致地承認自己不是有預謀的。”
看看新聞記者: 陳敏佳
編輯: 詹宇婧
責編: 朱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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