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段被直屬上司騷擾的日子,王某每天都活在恐懼里,她希望侵害者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可等來的卻是公司將自己調(diào)離崗位,還被降薪。王某將上司及公司起訴至法院,希望能還自己一個公道。 3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去年年底,成都市郫都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備受關注的人格權糾紛案。女員工出差期間遭直屬領導猥褻,不僅身心受到巨大創(chuàng)傷,還因公司處理不當而承受了更大壓力。最終,法院判決直屬領導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6萬余元,同時判令其所在公司需承擔30%的補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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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遭上司猥褻后被調(diào)崗降薪,女子起訴獲賠 圖據(jù)圖蟲創(chuàng)意
出差期間遭領導猥褻
女員工留下精神創(chuàng)傷
2025年6月,在成都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做銷售員的王某,與作為銷售總監(jiān)的唐某一同前往武漢出差。這本是一次普通的工作安排,卻成了王某的噩夢。
據(jù)了解,出差期間,唐某兩次對王某實施了猥褻行為,包括在出租車內(nèi)和酒店房間內(nèi)對王某的頭部、腿部、胸部進行不當?shù)闹w接觸,在王某明確表示拒絕后,依舊未停止。
回到成都后,王某鼓起勇氣報警,武漢警方經(jīng)過調(diào)查,認定唐某的行為構成猥褻,并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就算唐某被行拘,也并未撫平他給王某帶來的心理創(chuàng)傷。之后,王某被診斷出患有抑郁、焦慮、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等精神疾病,并多次輾轉于成都、重慶等地的多家醫(yī)院就醫(yī)。情緒低落、失眠、焦慮一直伴隨著她,生活、工作都受到嚴重影響。
公司處理:
涉事領導僅被批評,女員工卻被調(diào)崗降薪
王某為唐某的下屬,之后在公司工作期間,她每天都會接觸到唐某,這致使王某的病情越來越嚴重,身心俱疲的她希望能從公司獲得支持。
她找到公司董事長要求對實施猥褻的唐某進行調(diào)崗、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以避免每天面對他。然而,公司的回應卻讓她感到失望。
在王某提供的與公司董事長“何總”的談話錄音中,“何總”明確表示:“如果唐某負的是刑事責任,那肯定按照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但現(xiàn)在只是治安問題,按勞動合同法或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公司沒有這方面主動解除的規(guī)定。”“何總”還說,唐某回來之后,他作為領導,已經(jīng)第一時間作出嚴肅批評。但王某男友認為這種“嚴肅批評”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唐某沒有付出任何代價。當王某提出至少要暫時對唐某停職時,“何總”依然堅持“唐某沒有負刑事責任,公司不可能主動解除勞動合同”。
之后,更讓王某感到寒心的是,公司不僅沒有對唐某采取任何實質(zhì)性的處罰,反而在事發(fā)后將她調(diào)離了原崗位,新崗位的薪資水平也大幅降低。這讓她感到自己仿佛陷入了“受害者有罪”論,精神壓力持續(xù)增大。
法院判決:
直接侵權人全責賠償,公司因管理失職擔責
在求助無門后,王某選擇拿起法律武器,將唐某和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并要求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郫都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唐某作為直接侵權人,其猥褻行為與王某的精神損害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理應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同時,法院也明確指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用人單位負有預防和制止職場性騷擾的法定義務。
法院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制定了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行了必要的教育培訓,或采取了有效的安全保衛(wèi)措施。更關鍵的是,公司在接到王某的投訴后,未能及時、妥善地處置,其消極處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受害人的精神壓力。
因此,法院認定公司“未盡到性騷擾防治義務”,存在過錯,同樣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但考慮到公司的過錯屬于間接管理失職,并非與唐某共同實施侵權行為,法院最終判決,由唐某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向王某支付醫(y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shù)裙灿?.6萬余元,并出具書面道歉信。同時,公司需在唐某應賠償金額的30%范圍內(nèi)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記者了解到,該判決下達后,各方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性騷擾既是個人道德問題,也是組織管理問題
針對這起案件,承辦法官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案判令唐某承擔全部侵權責任,體現(xiàn)出對在職場向婦女實施性騷擾行為的嚴厲譴責。
其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也規(guī)定,用人單位負有防止和制止職場性騷擾的義務。本案中,因公司未盡到預防義務,法院判令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體現(xiàn)了法律在保護受害者、懲戒侵權人、督促單位履職之間的平衡。
該案不僅在法律上厘清了侵權人與用人單位在職場性騷擾事件中的責任邊界,更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清晰而重要的信號——職場性騷擾,既是個人道德和法律問題,也是組織管理問題,并向所有用人單位敲響了警鐘。
延伸閱讀
民警在派出所猥褻女孩獲刑兩年九個月 當?shù)卣ㄎ貞?/b>
3月2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民警派出所內(nèi)猥褻15歲女孩獲刑兩年九個月,女孩家屬申請抗訴;涉事民警曾因被吸毒者刺傷耽誤婚期”一事,引發(fā)關注。
3月23日,福建霞浦縣婦聯(lián)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已經(jīng)關注并介入此事。對此,女孩父親劉琛(化名)表示,系他主動聯(lián)系縣婦聯(lián),還未收到正式回復。
同日,記者聯(lián)系到霞浦縣檢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后續(xù)會發(fā)布通報。寧德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表示,已關注此事,暫不掌握女孩家屬的抗訴申請進展。
事件回顧
教導員支走女孩母親,在派出所實施猥褻
父親:一審判得太輕,申請抗訴
2025年5月,劉琛的女兒劉萌(化名)與人發(fā)生肢體沖突。6月16日下午,劉琛妻子接到牙城派出所教導員李某的電話,帶劉萌前去接受問詢。期間,李某借故支走劉琛妻子,對劉萌實施了強制猥褻。劉琛妻子當天得知情況后,與劉琛向寧德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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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涉案派出所
根據(jù)2026年3月16日霞浦縣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涉事的牙城派出所教導員李某系1988年生人,因涉嫌強制猥褻罪于2025年6月18日被刑事拘留。7月2日,被縣檢察院批捕。李某對劉萌以“其可能被拘留”為由進行脅迫,然后實施了摸胸,甚至更進一步的猥褻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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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縣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經(jīng)寧德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李某的褲子襠部、警服下擺處可疑斑跡,右手手指指縫擦拭物、左手手指指縫擦拭物、辦公室藤椅左側扶手擦拭物、毛巾表面可疑斑跡,以及劉萌案發(fā)時所穿的白色鞋子鞋帶表面可疑斑跡上檢出STR分型,與李某血樣基因座基型相同。
法院判決李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
對此,劉琛不服,認為女兒在出事后,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常常自殘等。他于3月20日向霞浦縣檢察院遞交《刑事抗訴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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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父親已向霞浦縣檢察院遞交《刑事抗訴申請書》
3月21日,一名知情人士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透露,李某畢業(yè)于福建警察學院,2010年警校畢業(yè)參加公務員考試并成功考錄。26歲時,其在參與一次對吸毒人員的抓捕行動中,被犯毒癮的嫌犯持刀扎傷右肩胛,導致婚期推遲。
最新進展
霞浦縣婦聯(lián):已關注并開展相關工作
寧德市委政法委:已關注此事,抗訴進展暫不掌握
3月2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此事。3月22日,劉琛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希望霞浦縣檢察院可以通過自己的抗訴申請,增加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請,由上級法院重新審理此案。
劉琛表示,引發(fā)輿論關注后,相關辦案人員有上門溝通、協(xié)商賠償事宜。此外,3月23日,他向霞浦縣婦聯(lián)進行了求助,對方表示會有專人聯(lián)系他,但暫時沒有收到正式回復。
同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lián)系到霞浦縣婦聯(lián),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jīng)關注到這件事,并開展了相關工作。關于具體開展了哪些工作,工作人員表示會聯(lián)系專人回應,截至發(fā)稿無果。
關于劉琛提交的抗訴申請。記者聯(lián)系到霞浦縣檢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后續(xù)會發(fā)布通報,想了解案情需要聯(lián)系辦公室。對此,辦公室建議聯(lián)系辦案檢察官,記者多次嘗試聯(lián)系辦案檢察官,未獲回應。
記者聯(lián)系到寧德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jīng)關注到此事,抗訴申請的處置進展還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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