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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21世紀以來第20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發布,全文總共9個部分,33個方面,拉開了當年指導和督促“三農”問題解決的序幕,其中關于鄉村教師待遇僅有一句話但卻擲地有聲: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是從2013年起開始實施的,中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及非連片特困地區和東部自主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地方都將符合不同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補助范圍,各地標準不一,大致每月500元左右,浙江、江蘇、山東等地在逐步提高補助標準,有的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
鄉村教師的鄉村生活補助資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擔并且都是按時下撥,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但近些年來,很多地方卻出現了隨意拖欠、克扣或挪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現象,拖欠的時間之長以及拖欠的數額之大讓人感覺很不可思議,使得國家的補助政策沒有落到實處。
拖欠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地方都是以各種看似正常的理由為借口拖欠,實際上,各地都不缺這筆資金,缺的是觀念和站位以及對政策的執行力。拖欠會導致兩個結果,一是該由地方負擔的補助資金就省去了,其實就是被克扣了,二是由中央負擔的補助資金下撥后被截留挪用了,這兩種結果都是嚴重違規的。
隨意拖欠、克扣或挪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現象已經很普遍,國家層面已經注意到了這一嚴重問題而且意識到了切實解決這一問題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因而2023年的一號文件僅用一句話作出了重點明確,那就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盡管惜字如金,但卻擲地有聲,這對那些生活補助時常被拖欠的鄉村教師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鄉村教師的鄉村生活補助資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擔并且都是按時下撥,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標準各地不一,大部分地方都是每月500元左右。雖然這是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承擔,但如果地方隨意將鄉村或鄉鎮學校劃為街道,不僅不用支出地方承擔的補助資金還可以截留中央下撥的資金。
根據相關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決定鄉、民族鄉、鎮的建制和區域劃分,如果鄉鎮劃為街道的行政區劃的劃分權屬明確,那按照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范圍的規定,就享受不到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如果鄉鎮劃為街道的行政區劃的劃分權屬不明確或為了節省財政支出而隨意劃分,那就損害了鄉村教師應有的利益。
對于鄉村教師和城鎮教師的劃分,目前還沒有一個全國范圍的統一界定,很多地方在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時都只是提到鄉村教師這個概念而沒有明確界定。現階段由于各地行政區劃的不斷重復調整,城鄉之間的劃分有時顯得很模糊,很多老師因為界定不明確得不到或得到后又被取消相應的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機會。
鄉村振興計劃的實施是涉及到城鄉協調發展的大事,而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實施更是涉及到鄉村教育振興計劃的大事,也是為了留住人才扎根鄉村教育的國家層面的重大決策,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到位,切不可隨意而為之。學校劃為街道,鄉村生活補助沒了?界定要明確以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資金被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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