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租用,2024年3月建成投產,年租金從1.88萬元暴漲至45萬元。在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彭營鎮韓堂村,23.5畝耕地在短短一年內完成了從“農地”到“商混水穩站”的違規轉身。盡管村民屢次舉報,但這處違建不僅未被拆除,反而拿到了“臨時用地”手續。這背后,究竟是基層監管的失守,還是有人在為違法占地“量身定制”保護傘?
一、 耕地“變性”:800元年租金轉出45萬暴利
據韓堂村鄭莊自然村村民反映,2023年6月,時任村支書鄭某以“農業種植”為名,從村民鄭某中、鄭某顯等人手中租下23.5畝耕地,約定租金為每畝每年800元,合計年租金不到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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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到了2024年3月,這23.5畝耕地卻被悄然轉租給他人,建成了商混水穩站。這一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使年租金飆升至45萬元。這種“低吸高拋”的操作,讓村集體土地成為個人牟利的工具,也直接造成了耕地種植條件的嚴重毀壞。
二、 先建后批?“臨時用地”難掩未批先建之實
面對村民質疑,鎮平縣自然資源局回應稱:該水穩站系南鄧高速配套項目,已于2024年6月取得林業部門批復(豫宛鎮平林資許(臨)[2024]001號),批準使用林地1.4696公頃(約22.04畝),屬合法臨時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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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一解釋并未平息爭議:
1. 時間倒置:水穩站實際建成于2024年3月,而審批手續在同年6月才下發。在未取得合法手續前的3個月里,這處占地是否屬于典型的“未批先建”?
2. 地類認定:村民堅稱被租用的是世代耕作的耕地,官方卻認定為林地。這23.5畝土地的地類屬性究竟如何界定?
3. 復墾懸疑:目前南鄧高速已通車數月,按照臨時用地規定,設施應“期滿即拆、恢復原貌”。但截至目前,該水穩站依然矗立,未見復墾跡象。
三、 “前科”未消:十年兩宗違建,處罰尺度引質疑
這并非鄭某首次涉足違法占地。早在2016年,鄭某就租用韓堂村35畝耕地,并于2018年建成商砼攪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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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鎮平縣自然資源局作出的(2018)8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僅認定其非法占用土地4037.14平方米(約6.06畝),罰款7萬余元。而對于村民反映的其余近30畝耕地,當時未作處理,也未啟動刑事追責程序。
處罰對比懸殊:一邊是獲利超90萬元的非法占地,一邊是僅7萬元的罰款;一邊是“既往不咎”的寬松處理,一邊是“故伎重施”的變本加厲。這種“罰而不管、管而不嚴”的執法模式,是否變相縱容了違法行為?
四、 深度追問:誰在充當“保護傘”?
從2018年到2024年,從攪拌站到水穩站,韓堂村違法占地問題屢禁不止,且呈現出“先上車后補票”的套路化操作。這不僅暴露了基層自然資源執法監察的疲軟,更讓人懷疑是否存在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
村民直言,鄭某家族勢力長期把持村級政權,形成“利益共同體”。在巨大的經濟利益面前,耕地紅線成了“橡皮筋”,法律法規成了“稻草人”。
耕地保護是“國之大者”。對于南陽鎮平這起23.5畝耕地的“變身記”,當地不能僅以一紙“臨時用地”批文就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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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呼吁自然資源部濟南督察局等相關部門盡快介入,開“天眼”實地核查:這塊地到底是林地還是耕地?手續是否合規?違建是否該拆?唯有徹查到底,才能斬斷伸向耕地的黑手,給老百姓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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