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等四部門發出關于進一步推動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勵用人單位每年第四季度制訂下年度職工休假計劃、摒棄將不休假等同于“敬業奉獻”的片面認識等。
通知提出,依法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堅持應休盡休、錯峰安排的原則,充分依法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職工帶薪年休假原則上實現全員休滿休足。機關事業單位要簡化休假申請和審批程序,一般情況采取個人申請備案方式,確因工作需要無法休假的,須說明理由并經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企業等其他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實際,優化休假審批流程,讓職工休假更便捷。
省人社廳等四部門還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在尊重職工意愿的基礎上,統籌本單位工作需要和職工生活需求,每年第四季度制訂下年度職工休假計劃,并建立管理臺賬;變更計劃須雙方協商。職工帶薪年休假可根據個人工作和家庭實際分段休假。用人較多的單位可結合生產周期、崗位特點,采取分部門、分批次、靈活滾動等方式安排休假計劃。
如何讓職工有時間、有場景、有意愿消費?通知提出,要引導職工將帶薪年休假與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及春秋假相銜接,與本地傳統節日、民族節慶、特色活動相結合,實現休假時段全年合理分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要鼓勵職工在非傳統旅游旺季安排休假,鼓勵結合子女升學、家庭紀念等實際需求靈活安排,推動帶薪年休假與婚喪假、產假、育兒假、陪護假等統籌使用。推進落實育兒假制度,鼓勵夫妻共享育兒假等。
此外,在營造社會氛圍方面,通知明確要求,選樹和推廣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的典型案例,重點宣傳依法休假的基本精神和原則,摒棄將不休假等同于“敬業奉獻”的片面認識,消除職工擔心影響工資收入、評先選優和職業晉升而不敢休的思想顧慮,營造尊重職工休假權利的良好社會氛圍。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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