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隱瞞近40歲女兒已婚騙17萬彩禮#,謊稱女兒丈夫已去世】近日,由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提起公訴的一起騙婚詐騙案宣判。被告人朱某某、徐某某因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和一年十個月。
“2024年7月,被告人朱某某因對外負債,竟動起利用女兒騙婚還債的歪念。”3月29日,承辦檢察官向@極目新聞 記者介紹,朱某某的女兒徐某某年近40歲,女婿在外地打工。明知女兒仍處于婚姻存續期間的情況下,朱某某通過他人介紹,隱瞞徐某某已婚事實,謊稱其丈夫已去世,安排徐某某與被害人華某某相識并“訂婚”。此后半年多時間里,朱某某授意徐某某,以結婚需購買金飾、親戚改口打禮、家人生病、兒子損壞他人財物需賠償等為由,多次向華某某及其父親索要錢款,累計騙取人民幣17萬余元。所獲錢款均被朱某某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及二人日常開銷。
2025年1月,被害人華某某多次催促結婚未果,察覺被騙后要求退款,朱某某、徐某某不僅搪塞拖延,還將對方聯系方式拉黑。華某某父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經細致審查,該院依法認定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編造虛假理由,騙取他人財物17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2025年11月24日,當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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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朱某某為償還外債,竟將女兒徐某某當作斂財工具,隱瞞其已婚事實,謊稱丈夫已去世,與被害人華某某訂婚并騙取17萬余元彩禮,最終母女二人雙雙獲刑。這起案件不僅是一場令人不齒的騙局,更是對婚姻神圣性的褻瀆,對社會公序良俗的嚴重踐踏,也為所有渴望婚姻的人敲響了警鐘。
朱某某的貪婪與自私令人發指。作為母親,她本應引導女兒樹立正確的婚戀觀,守護家庭的尊嚴,卻因一己私利,將女兒推向騙局的深淵。她精心策劃每一步:從虛構“喪偶”身份博取同情,到授意女兒編造各種理由索要錢財,再到事發后拉黑聯系方式、拒不退款,整個過程環環相扣,毫無悔意。她將婚姻視為交易,把彩禮當作還債的籌碼,完全無視他人的情感與財產安全,其行為突破了道德底線,更觸犯了法律紅線。
徐某某的盲從與助紂為虐同樣不可原諒。年近40歲的她,明知自己處于婚姻存續期間,卻在母親的授意下配合演戲,參與詐騙。她不僅背叛了自己的婚姻,更欺騙了被害人的感情與信任,成為母親斂財的幫兇。在這場騙局中,她既是參與者,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受害者,但這不能成為其逃避法律責任的借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參與詐騙的行為,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都必須承擔相應后果。
被害人華某某的遭遇令人同情。他懷揣著對婚姻的美好憧憬,真誠付出,卻不料陷入精心編織的陷阱。17萬余元不僅是他的血汗錢,更是他對未來生活的期許。當真相被揭穿,希望化為泡影,他所承受的不僅是財產損失,更是情感上的巨大打擊。這種以婚戀為名的詐騙,比普通財產犯罪更具危害性,它摧毀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讓真誠的婚戀交往蒙上陰影。
從法律層面看,母女二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她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法院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徐某某一年十個月,彰顯了法律對婚戀詐騙行為的零容忍態度。這一判決不僅是對犯罪分子的懲罰,更是對社會的警示:任何試圖將婚姻當作斂財工具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起案件也折射出當前婚戀市場存在的亂象與風險。在高額彩禮較為普遍的社會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將目光瞄準婚戀領域,通過虛構身份、隱瞞真相實施詐騙,嚴重擾亂了婚戀秩序。同時,部分人在婚戀交往中缺乏警惕性,容易被表象迷惑,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為避免類似悲劇重演,一方面,司法機關應持續加大對婚戀詐騙的打擊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另一方面,公眾在婚戀交往中需保持理性,提高警惕,切勿輕信他人,涉及金錢往來時務必謹慎。更重要的是,全社會應倡導健康文明的婚戀觀,摒棄高額彩禮陋習,讓婚姻回歸情感本質,而非金錢交易。
婚姻是神圣的,容不得任何欺騙與褻瀆。朱某某母女的教訓告訴我們,貪婪與欺騙終將付出沉重代價。唯有堅守誠信底線,尊重他人情感,才能收獲真正的幸福。法律的嚴懲是對惡行的懲戒,而社會的警醒與反思,才是杜絕此類悲劇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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