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知名歌手、音樂人李榮浩在微博公開喊話單依純,直指對方在李榮浩方已明確婉拒翻唱及改編授權的前提下,依然在個人商業演唱會上擅自改編并表演《李白》這首歌。
隨后,單依純火速發文致歉。她表示深知創作不易,完全理解原創音樂人李榮浩此刻的心情,并表態:“首先我很抱歉。我會和團隊盡快搞清楚狀況,給大家一個答復。”
在單依純道歉后,李榮浩再發文質問,并曬出音著協確認郵件。其表示:“中國著作權協會今日發來的確認郵件,我公司沒有授權,沒有可授權第三方,請問你用什么立場、什么權利、什么角度、什么心態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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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中國著作權協會發的確認郵件
下圖:李榮浩方公司沒有授權
圖據李榮浩微博
歌曲《李白》由李榮浩獨立完成詞曲創作并演唱,作品于2013年9月率先在網絡發布,隨后收錄至其2013年發行的首張個人專輯《模特》中。
早在去年《歌手2025》的舞臺上,單依純就曾翻唱過《李白》,其中極具個人特色、魔性洗腦的“如何呢?又能怎!”一句,更是一度刷屏網絡,成為當時全網熱議的爆款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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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左)、單依純(右) 圖據視覺中國
針對本次事件背后的版權爭議,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趙虎律師介紹,《著作權法》有明確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公開表演他人原創音樂作品,或是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相關演出畫面、音頻片段,均構成直接著作權侵權,行為人需要依法承擔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
依據法條,侵權方首先要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民事責任;若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著作權主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止侵權、予以警告,并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其中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并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或金額難以核算的,最高可處以2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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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 圖據視覺中國
趙虎律師稱,此次演唱會版權侵權涉及兩類核心責任主體:一是登臺演唱演繹的歌手本人,二是整場演出的策劃承辦方與運營主辦方。主辦方統籌整場演出,負責曲目選定、流程策劃、版權對接與商業運營,負有法定的事前版權核驗、申請授權義務,未獲許可便安排演唱涉案歌曲,主辦方難逃責任,是妥妥的直接侵權人,也是維權訴訟中的首要被告方。
關于歌手個人的責任劃分,需要分情形判定:如果歌手明知沒有任何合法授權,依舊登臺改編演唱并獲取演出報酬,主觀存在明顯過錯,會與主辦方構成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倘若歌手屬于不知情狀態,被主辦方虛構授權、偽造文件誤導,且自身盡到了基礎審慎核查義務,那么歌手對外或將無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邱峻峰 編輯 曾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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