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孩子們的普法應少一些“法言法語”,多一些“童言童語”
“小朋友們要牢記,人人都有小秘密……”近日,在重慶渝東南武陵山區腹地,一首原創防性侵兒歌《守護身體小秘密》在孩子們中間唱響。這是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聯合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委、縣政府開展未成年人普法活動產生的社會效果。沒有枯燥的法條堆砌,沒有生硬的說教灌輸,取而代之的是朗朗上口的“童謠”旋律,孩子們在情景模擬的歡笑聲中不知不覺形成了權利保護和自我防范意識。
中小學普法教育是筑牢法治中國根基的“播種工程”,是幫助孩子們明辨是非、學會維權的重要手段。它既能防“熊孩子”變“壞小子”,又能教“乖寶寶”勇敢維權;不僅能給孩子們的成長裝上“法律導航儀”,還能為他們披上安全的“鎧甲”。
但在現實中,法治宣傳教育面臨諸多窘境。有些人把普法當成了“發傳單、掛橫幅、開講座”。普法老師在臺上講得口干舌燥,臺下聽得昏昏欲睡;有的宣傳冊子印得精美,可孩子們翻兩頁就丟到了一邊。一方面,普法教育的形式單一,學校多以法治講座為主,難以契合孩子們多元化的學習偏好,互動性和體驗感不佳;另一方面,在內容選取上,生硬的法律語言超出了孩子們的認知能力,與他們的日常生活存在一定距離。
那么,給孩子的普法,究竟該長什么樣?渝東南這場普法活動給了我們很好的啟示:通過兒歌、順口溜的形式,把枯燥的“法言法語”轉化為孩子們聽得懂、記得住的“童言童語”。兒歌節奏明快、順口溜押韻好記、情景劇生動有趣、短視頻傳播力強。這些形式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無門檻、易識記。更重要的是,這種“兒歌體”普法形式打破了時空的限制,隨時隨地都可以學記。一首好的兒歌,可以在放學的路上唱,也可以在家里唱給媽媽聽。
給孩子們普法,必須明白一個道理:孩子們的思維是形象的,不是抽象的;他們的記憶是感性的,不是理性的。用成人的語言跟他們講“校園欺凌的法律后果”,不如用兒歌告訴他們“同學相處要友好,欺凌他人責難逃”;用大道理跟他們講“如何防范陌生人”,不如用情景劇演一遍“如果有人說帶你去找媽媽該怎么辦”。面向孩子們的普法應少一些“法言法語”,多一些“童言童語”。
當然,創新普法形式不是一味地追求熱鬧,更要追求有效。在創作普法作品時,必須俯下身子、走近孩子。要了解孩子們喜歡什么樣的旋律、習慣什么樣的表達,要結合城市、農村的實際,針對不同年齡段的特點用心“創作”。在城市,記住爸媽的電話號碼和撥打110比背法條更有用;在山區農村,可以把安全知識編成接地氣的順口溜;在小學低年級,可以多采用繪本和情景劇;在幼兒園,可以設計互動游戲和律動操。普法的“工具箱”里,工具越多越好,但每一種工具都要“趁手”。
寓教于樂的“兒歌體”普法方式,不僅能讓孩子學會唱一首歌,更是通過藝術化表達和情境化體驗,將法治教育從課堂搬向生活,從書本融入實踐。孩子喜歡、家長歡迎、社會需要,就更容易構筑起“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的普法新生態。
司法機關、教育部門、婦聯組織等在普法中不妨多些“兒歌體”,讓好的普法作品以孩子們喜聞樂見的形式進校園、進村莊、進社區、進家庭,走進孩子們的心里,讓孩子們在法治的陽光下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
(作者系湖南警察學院教授)
《中國教育報》2026年03月30日 第02版
作者:陳俊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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