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企查查獲悉,高密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引發的執行案件有了最新進展。2026 年 3 月 2 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就 (2026) 滬 0104 執 2520 號案件立案執行,高密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與高密華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高密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被列為被執行人,三家企業需分別向疑似申請執行人馮某支付53,14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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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18 日,法院對上述三家企業分別發布限制高消費令,對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高密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晗、高密市國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峰、高密華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曉東均被納入限高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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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該執行案件仍在推進中,相關企業尚未履行完畢還款義務。據了解,高密市國有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主營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等業務,此次涉訴及限高措施或將對企業信用與經營產生一定影響。
來源:大眾報業·半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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