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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看到安靜之家發布了一篇關于《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鄰里噪音即將修訂的消息,看到文章下面這么多朋友的發聲,想把我這幾年接連遇到奇葩租客的故事說一說。
在寫這段經歷時候,距離我那次因與樓上租客半夜發生爭吵被帶去派出所已經過去快一年了。我的狀態已經比之前好了一些。對于噪音的處理,沖動是不可取的,也不值得。正在經歷的朋友們,不要像我一樣,一時沖動將自己陷入了退無可退的境地,我們要學好法律武裝自己。
不得不承認,對聲音敏感,與自己個人經歷和身體狀態是息息相關的。自從我工作以來,租房7年,就一直被旁邊、樓上鄰居晚上的生活噪音影響到睡覺,甚至失眠。為了擺脫老小區租房噪音困擾,我貸款買了房。但是,沒想到是,我樓上是杭州本地投資客買來出租的。自我搬進去開始,經歷了一家三口、傳銷組織、美容院小姐、送外賣小哥等租客的接連噪音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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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樓板薄已經是共識,所以只能自己想辦法克服噪音問題。每每新租客進來,為了讓他們能注意下生活習慣,晚上減少制造噪音(我也沒有提出過分請求,按照法律十點以后禁止噪音擾民的規定),我都與房東事先溝通,做好提醒。
由于房東的提醒收效甚微,我又寫小紙條、上門友好溝通、買水果套近乎、自掏腰包給租客買靜音拖鞋和床。最后甚至把自家主臥的吊頂做了隔音棉,花費6000元,但是結果是沒有任何效果,在此也提醒想做隔音棉的朋友避個雷。至此,我對于樓上租客噪音的忍耐已經接近臨界點。
歷任租客奇葩事跡
一家三口:年輕夫妻帶一個剛會走路的嬰兒,夫妻倆作息都是很晚,經常半夜還允許孩子在床上蹦,在客廳里跑。有一次上門去溝通,他們覺得白天沒有時間陪孩子,晚上陪孩子玩一會。久而久之,發展成孩子晚上不愿意睡覺,他們也沒辦法。這一家人住了不到一年,搬走了。
傳銷組織:年輕夫妻搬走之后,搬來了兩個老年人,我想著老年人作息早,總不影響了吧。但是,老太太走路的方式是后腳跟先著地,拖鞋后跟打在地板上特別響。于是我買了靜音拖鞋送上去順便溝通下。老頭自稱帶著妹妹在杭州做生意,會帶老家的人過來聽課,還給我看了一打資料,上面內容是傳銷話術,還主動送我水果。我通過聲音觀察,老太太11點以后才休息;據樓上隔壁鄰居反映,經常有很多人在家里聚。這些人的種種跡象給人感覺特別像傳銷組織。溝通幾次后老太太沒有任何改善,說受不了這樣的約縛,不到一年也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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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小姐:老頭老太搬走后,搬來五個女的,據房東介紹是一個美容院的老板娘租給員工當宿舍。半夜12點回來是常態,也是多次溝通毫無改善,最后還半夜在客廳里唱K報復我。
送外賣小哥:緊接著,外賣小哥夫妻倆和他弟弟搬進來了,也是我被帶去派出所的罪魁禍首。他們剛搬進去時我們之間的溝通還算順利,因為房東不愿意給他們換新床,我給他們買了床,減少舊床嘰嘰嘎嘎的噪音。但是,喜歡半夜在家吃飯喝酒的習慣他們始終沒有改,這也是噪音最大來源,滿屋子說笑、走路、拖凳子的聲音。
自從他們住進去,我經常沒法好好睡,甚至出現了強烈的應激反應。有一次他們鬧到半夜導致我失眠了,我忍無可忍提著菜刀上去砸門,把他們弄醒。我發了瘋似的破口大罵,吵得不可開交,之后就報了警,我把菜刀扔到了地上就下樓等警察到達。沒成想菜刀彈起來劃到了外賣小哥的弟弟,最后三個人一起去了派出所。
那天在派出所經歷的16小時,可以說是我出生以來從未經歷過的至暗時刻。到了派出所后,先后被民警轉手3次。因為對方有受傷,他們認定為故意傷害行為,等待的時候被第2棒民警當成犯罪分子對待,甚至恐嚇要判刑。第2棒民警把我帶去暫時關押的房間,路上對我采取了防止我逃跑的強制動作。進去后,做信息登記、錄指紋和拍照,接著脫衣服、搜身、上繳手機,脫掉鞋子換上他們的塑料涼拖(室外已經是零下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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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房間后只能坐著,被關到了早上8點多。早飯他們給了一個包子和一杯水。之后,審理案子的第3棒民警來了,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把我叫去審訊室。過程中,為了確定案件性質,他重復詢問同樣的問題,由于我說沒有看到對方有人受傷,民警稱無法進行案件認定(沒有對當事人進行傷勢鑒定),如果等傷勢鑒定出來,還需要關更久。
與對方協商是最快的解決方法。在審訊室完全由他們說了算,公民基本權利完全被剝奪。為加快案件辦理,民警一直引導我改口供。最后,我只能改成“看到了對方有人受傷”,將自己釘在了故意傷害的行為上。審訊完10點多關到了下午4點多,以賠償對方5000元結案。明明違法的人是他們,最后卻要先受害的人來買單。
再說說房東“葛朗臺”行為:我先說下房東基本情況,再來看下面的行為,就知道她的認知與人品有多low了。房東:女,杭州本地人,某企業部門主管級別,開寶馬,家里幾套房。1、我多次請房東來一趟小區,請她親身了解下噪音的情況,順便面對面溝通下如何避免造成嚴重的影響,房東覺得從城西到城北太遠都沒有來。2、我提議給她家主臥地板換下,她以房子要賣不美觀為借口拒絕。3、每次租客合同沒到期搬走的,她都覺得是我導致的,都來跟我要錢去付租客要的押金。4、租客搬走了,她就問我剛買的那個床,還要不要(我說要我只能搬走,不要就變成她的了)。
投稿人:蜂蜜女俠/ 編輯:鹿敏 / 投稿編號: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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