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熙寧年間,汴梁城一到傍晚,燈火次第亮起,酒樓茶肆人聲鼎沸。熱鬧的市井間,最常見的一幕,就是幾位行腳商人或小官吏拐進路邊酒肆,屁股剛挨板凳,立刻招呼一句:“小二,切二斤肉,打一壺好酒來!”這一聲吆喝,在不少人腦海里,幾乎已經和“牛肉”劃上了等號。
有意思的是,真放在當時的現實里看,多數酒肆桌上的那盤“肉”,八成不是牛肉,連羊肉都夠不上。要說是什么,多半是豬肉,偶爾夾雜點雜碎和下水。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印象和事實錯位”的情況,背后牽扯的,是宋人對牛、羊、豬三種肉的完全不同態度,也折射出這個王朝獨特的社會結構。
一轉身是說書人的虛構,一轉身卻是律法和稅冊里的冷冰冰條文。宋人吃什么肉,遠不是一桌菜那么簡單。
一、耕牛是命根子,宰一頭比打人還麻煩
![]()
整個宋代,農業是國本,朝廷和百姓的共識都很清楚:地靠牛來翻,吃飯靠田里出糧。機械化還離得很遠,一頭壯牛,頂得上半個勞動力甚至更多,在不少農家里,牛是僅次于地的“命根子”。
正因為地位特殊,宋朝對耕牛的保護可以說到了“處處設防”的程度。北宋立法完備,《宋刑統》《編敕》中,對擅自宰殺耕牛的處罰寫得明明白白。官府對牛的登記很嚴,正常死亡要報官,能否宰殺、誰來處理,都有程序。要是有人私下把耕牛殺了賣肉,一旦被查出來,不是罰銀了事,而是貨真價實的刑罰:杖責、徒刑,情節重的,還有流放。
對普通百姓來說,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打個架,賠禮道歉還能過去;要是被抓到“殺牛賣肉”,那是直接往牢里送。正因為這種高壓態勢,市場上的牛肉數量極少,流通價格自然高得嚇人。
試想一下,那種動輒“切幾斤牛肉”的吃法,只有兩種人敢干:一種是真有門路、有權有勢的貴人,可以享受“特供”;另一種,要么壓根不把律法放在眼里,要么已經走到法律邊緣,反正也不指望安安穩穩過日子了。
所以,一句“小二,切肉來”,在戲臺子上聽著豪氣,在真實的宋代市井里,卻往往只是求一盤實惠的豬肉而已。
![]()
二、皇宮愛羊肉,市井嫌膻味,香料一上桌就不一樣了
如果說牛肉在宋人眼里是“不能輕動的生產力”,那羊肉則恰恰相反,它更像是權力和富貴的象征。
史書中提到,北宋宮廷對羊肉的需求大得驚人。宋神宗在位的元豐年間,內廷飲膳記錄里,羊肉幾乎每天都要消耗數千斤。考慮到當時運輸、屠宰的條件,這樣的數量已經相當夸張。皇家宴飲、節慶祭祀、日常膳食,全繞不開羊肉。
皇帝愛吃,文武百官自然跟著學。自上而下,羊肉在京城成了“體面菜”。即便是在南方這種本不利于大規模養羊的地區,一些富戶和高官,也樂意花大價錢,從北方或西北調運肥羊,只為筵席上多一道“羊羹”“烤羊”。
羊吃得太狠,帶來的結果很直觀:羊群數量一度吃緊。宋人筆記里,就有人半帶調侃地說,照這個架勢,羊都要被吃絕了。當然,這話有夸張的成分,卻也反映出羊肉消費之盛。
![]()
問題又來了,羊肉的膻味不輕。很多現在人吃不慣,在宋代也一樣,只是那時廚房里的辦法更多。宋人對香料使用十分講究,肉類烹飪時常用的,就包括花椒、蔥姜、胡椒,還有一個今天相對少見的——茱萸。
茱萸本身有辛香味,又帶一點清涼,被宋代廚人用來“壓膻”。羊肉入鍋,先用熱水汆燙,再加蔥姜、茱萸、酒燉煮,膻味就淡了許多。加上當時廚法講究“細切薄片”“調和五味”,很多羊肉制品反而以香氣濃郁著稱。
得說一句,宮廷和高門大族吃的羊肉,與市井小攤是兩回事。前者講究刀工、火候、香料用量,后者更多是“大鍋亂燉”,味道就參差了。所以在一些記載里,出現過這樣的抱怨:“羊肉滿城香,膻味街巷隨。”愛吃的視若珍饈,嫌棄的真不想靠近。
這種“上層迷戀、下層猶疑”的態度,使得羊肉在宋代一直是身份象征,而沒能完全走進小民日常的灶臺。
![]()
三、豬肉從“低檔貨”到“臺柱子”,蘇軾起了不小的作用
一說起宋人的日常肉食,答案其實一點都不玄乎:豬肉。論數量、論普及程度,豬肉穩穩占據頭把交椅。
原因很現實。豬好養,吃的東西雜,剩飯殘羹、菜葉糠麩都能下肚;生長快,繁殖也快,一年到頭,農家圈里折騰幾頭豬,并不算太困難。所以,在大多數州縣的物價記錄里,豬肉的價格都比牛肉、羊肉低不少,波動也較小,這就給了它穩穩當當的市場基礎。
不過,便宜歸便宜,宋代上層社會對豬肉的態度,一開始并不怎么友好。不少士大夫出身的文人,在詩文里明里暗里透出一種看法:豬是愛拱糞堆的臟物,肉味雖厚,卻難登大雅之堂。有人甚至把“牛羊之肉”與“豕肉”在人品上做區分,用來形容氣質粗鄙。
事情后來有了點意思。到了北宋中后期,隨著城市化發展、商貿興旺,市面上對肉類的需求日漲,單靠少量羊肉、稀罕牛肉遠遠不夠。豬肉天然的成本優勢,讓它一步步擠進了各類食肆的菜單。街邊快餐式的“點心鋪”“腳店”,給客人上熱菜,首選往往就是豬肉做的羹、丸子、蒸肉。
![]()
文人中,也出現了“為豬肉正名”的代表人物。不得不提蘇軾。元豐、元祐年間,他因政見問題多次被貶,到黃州、惠州、儋州這些地方時,生活條件并不寬裕。可是他對吃頗有研究,反倒在困頓里搗鼓出了名菜“東坡肉”。
肥三瘦七、火慢酒足,是這道菜的要點。蘇軾把豬肉紅燒得酥爛入味,皮糯肉香,既下飯,又能單吃。更妙的是,他還特地寫了《豬肉頌》,拿豬肉價格低廉、做法多樣大做文章。那句“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的意思很醒目:有錢人嫌低賤,不屑下筷;窮苦人又不會好好做,只能湊合填肚子。
他這番調侃,既是自嘲,也是替豬肉“伸冤”。隨著這股風氣擴散開來,不少地方官府、鄉紳宴席上,開始堂而皇之地把精制豬肉菜肴擺上臺面。豬肉不再只是“下層食材”,而是逐漸搖身一變,成了宋代餐桌上真正的“主角”。
需要強調的是,在普通人家的灶臺上,豬肉雖然常見,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多數農家選擇在年節、婚喪嫁娶,或者重要日子殺豬慶賀。所以,對不少宋人而言,能在酒樓里喊一句“切二斤肉來”,本身就是種小小的奢侈,更別說還挑明要“牛肉”。
四、《水滸傳》的“牛肉江湖”,和真實宋朝的差距
![]()
說回到不少人熟悉的那本書。《水滸傳》以北宋末年的故事為背景,里面“牛肉”二字出現得非常頻繁。武松上景陽岡前,在酒店里一面喝酒,一面就著牛肉;石秀劫法場之前,也是“酒肉飽餐”;林沖落魄時,與朋友聚飲,也常有“切牛肉”之類描寫。
這種畫面,極大地強化了后人對“宋人好吃牛肉”的印象。但把文學作品和史料放在一起對比,就會發現其中的差距。
從法律和經濟的角度看,能夠經常大塊吃牛肉的人,要么是掌握實權、擁有特供渠道的貴戚,要么就是已經不打算遵守朝廷禁令的“亡命之徒”。偏偏《水滸傳》塑造的梁山好漢,正是后者:他們敢殺人放火,也敢打官府、劫財主,吃幾斤牛肉,對他們來說,并不算越界。
換句話說,施耐庵頻頻讓好漢吃牛肉,并不在于還原大多數宋人的日常,而是一種刻意的“符號化”:牛肉代表豪氣、豪橫、無所畏懼。坐在路邊小酒館里,一邊大口嚼著牛肉,一邊討論“上梁山、打州府”的計劃,這畫面比啃豬肉明顯更有“江湖味”。
有一點也值得注意。《水滸傳》成書于元末明初,距離北宋的真實年代已經隔了二百多年。當時市面上的肉食格局、物價高低,早與北宋不同。作者在寫作時,很自然會摻入身邊時代的生活細節,而不會完全拘泥于歷史真實。
![]()
所以,那些讓人血脈僨張的“牛肉場面”,和宋代律法、稅制中的牛肉稀缺狀況,并不矛盾,只是各說各話。一個是文學塑造的江湖意象,一個是官書稅冊里的冷靜記錄。讀者如果把前者當成普遍生活寫照,那就難免產生誤會。
這也能解釋一個細節:真正的宋代市井筆記中,描寫市民進酒樓、茶坊“下酒菜”時,多提“脯”“臘肉”“炙肉”“膾”,而很少明確說“牛肉”。這些模糊的稱呼,本身就是一種避諱——既避律令之“嚴”,也反映了豬肉、雜肉才是日常的現實。
五、一桌三種肉,折射宋代社會的三層面
圍繞“宋朝下館子喊的那盤肉到底是什么”,看似只是吃喝的小話題,卻能順勢看出宋代社會運行的一些門道。
![]()
耕牛被嚴禁宰殺,肉極為稀少,更多是被“權力”和“非法”兩頭占據。權力在上,用制度把資源牢牢握在手里;不甘被束縛的人,則通過鋌而走險獲得享用資格。牛肉在這種雙重擠壓下,成為少數人放縱、豪橫的象征,而不是大眾餐桌上的常客。
羊肉則是另一種符號。它跟在皇帝和貴族后面,成為“體面生活”的標配。南方明知養羊不劃算,一些富戶卻仍然樂意折騰,只為筵席上那一點排場。貴族的口味,推動了羊肉烹飪技法的精細化,也推動了香料貿易的繁榮。羊肉背后,是地區差異、交通成本甚至草場資源的影子。
豬肉的位置則更貼近日常。它跟農家院落、自給自足的生活綁在一起,成為普通人改善口味的現實選擇。它從被嫌棄的“低檔肉”,逐漸借助城市化、文人的推介,擠上了主流舞臺。豬肉背后,是市民階層崛起、消費結構變化、飲食觀念轉彎的痕跡。
所以,當汴梁街頭一位小吏端起酒碗,對店小二喊出那句“切二斤肉來”時,他心里清楚,自己要的,多半是肥瘦相間的豬肉;偶爾能吃上羊肉,已經算是享福;至于牛肉,聽說得多,真吃過的人卻不多。后來《水滸傳》給了后人一個浪漫的想象,而史料又給這層浪漫劃出了邊界。
不少時代,都是這樣:桌上一盤肉,表面只是菜,往深里看,卻牽著田里的牛、山里的羊、圈里的豬,也牽著皇權、律令、市井和江湖。宋代尤甚。真正搞清楚“那盤肉到底是什么”,反而比想象中更費功夫,也更耐琢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