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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深夜,香港民航處(民航處)發布最新提醒:
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及于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民航處于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向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發出通告,更新對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離港的乘客的相關要求及規管,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據最新要求,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民航處稱,已就有關要求與航空公司及相關持份者協調,以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民航處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系,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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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架飛機停靠在香港國際機場 圖/香港傳真原創
目前,多家香港航司已發布相應規則:
香港航空:
任何備用鋰電池及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均不可托運于寄艙行李內,只可存放在手提行李中。而每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鋰電池外置充電器上機。
乘客禁止將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存放在于行李架上。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必須存放在易取得的地方,例如乘客前面的座位下方或座位口袋中
乘客不得:
· 在飛行期間使用外置充電器為便攜電子設備充電。
· 在飛行期間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國泰航空:
· 每位乘客最多只可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并必須隨身攜帶,不可放入寄艙行李。
· 不得在飛行途中任何時候使用外置充電器為裝置充電。
· 任何超出規定數量的外置充電器將被香港國際機場的安檢人員沒收。
· 國泰建議乘客于出發前仔細檢查隨身行李內的物品,以免在機場遇到不便。
香港快運:
香港快運航空回應指,根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最新規定,每位乘客可攜帶最多兩個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登機,同時不可在機上使用外置充電器。香港快運航空由2026年3月29日香港時間00:00起將嚴格遵循ICAO 的相關規定。
大灣區航空:
大灣區航空表示,為進一步加強飛行安全,由3月29日起,乘客只可攜帶最多兩個鋰電池外置充電器(“外置充電器”)登機,亦不得于飛機航行期間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此規定乃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公布。其他關于外置充電器應注意事項,請參閱大灣區航空官網(https://www.greaterbay-airlines.com/hk/zh_HK/manage/our-services/baggage.html-0728d5f488-item-2ff7972c96)。
來源:香港民航處、香港航空、國泰航空、香港快運航空、大灣區航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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