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舉報自己吃空餉的山西一學校職工柳某再次向奔流新聞記者反映,當日他接到一名自稱是太原二十九中工作人員的電話通知,讓其“返崗退薪”。對此,柳某表示不接受該通知,“絕不認可,唯一正確的做法是清退回原單位。”3月30日,太原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據柳某講,2019年12月,他從山西省貿易學校調入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學,但入職僅一個月,便發現了調動手續中的大漏洞。“首先是《調動登記表》上調出地人社部門山西省人社廳的審批蓋章是空白的;其次,市教育局的批準日期(2019年10月23日)竟然比學校申請調動的請示日期(2019年11月7日)還早了15天。”柳某向記者展示證據時指出,這是典型的“先批準后請示”,嚴重違背組織程序。
發現這一情況后,柳某在太原二十九中上了一個月班就再未到崗,開始持續向相關部門反映,要求將自己退回原單位。他告訴記者:“6年多來,我多次找相關部門,并將人社部門、教育部門訴至法院,還把自己吃空餉的問題舉報到當地紀委,得到的除了解決生活困難以外,各方對違規調動均互相推諉。”對于為何要“自己舉報自己”,柳某此前在接受采訪時無奈地表示:“吃空餉時間太長會涉及職務侵占和貪污,而且并非我愿意吃,我不想被動違法。”
奔流新聞報道此事后,3月27日晚間,太原市教育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太原教育”發布情況通報,確認已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并承諾將客觀公正調查、依法依規處理。
官方調查組介入僅兩天后,事件迎來新的進展。3月29日晚,柳先生告訴奔流新聞記者,一名自稱是太原二十九中的工作人員電話通知了他三項決定:一是無法將其調回原單位;二是要求其在這周一(3月30日)返校;三是在15天內主動退回吃空餉期間領取的收入。“我的態度是,第一,只談退錢,不談賠償,無法履行。第二,人事調動違規,卻要求限期返崗,無法做到知錯犯錯,也不會答應二十九中的要求。”柳先生告訴奔流新聞記者,他通過山西省紀委監委、太原市紀委監委網站提交了舉證材料,以證明當年的調動屬于違規違紀操作。
之后,記者嘗試聯系太原市第二十九中學及太原市教育局,截至發稿時,尚未獲得官方對柳某最新訴求的直接回應。30日下午,太原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奔流新聞記者,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文丨奔流新聞首席記者 張鵬翔
(來源:奔流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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