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道堆物是基層治理中的“老大難”頑疾,雜物讓本就不寬敞的通道變得更加狹窄,還為消防安全埋下隱患。3月30日,虹橋街道司法所“每月說法——專場議”活動聚焦樓道堆物這一社區治理典型難題,“以點帶面”探索治理良方,促進精準施策解紛。
樓道是居民共享的空間,也是社區環境潔凈程度的一個“風向標”。然而,在一些老舊小區,樓道堆物作為占用物業公共部位違法的常見形式,往往因客觀條件和歷史遺留問題造成行政執法難以開展,長期堆放各類雜物占據樓道空間、產生異味,也時常成為鄰里投訴的“重災區”。
大家表示,樓道堆物還容易產生“破窗效應”,從一戶居民堆積物品發展成多戶居民普遍堆積物品的情況。對此,相關執法部門經常開展常態化的樓道堆物集中整治行動。整治后,居民的自治意識得到明顯提升,可是,時間長了,堆物情況會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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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中,與會嘉賓結合轄區樓道堆物治理案例、相關居民公約和市司法局發布的相關軟法指引,全方位發掘社區治理中個性和共性現象,全力推進探索自治實踐。
此前,為徹底解決小區樓道堆物等問題,虹橋街道的榮一居民區推動設立了相關業戶公約(居民公約),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發現,該居民公約切實讓居民區自治工作有約可循,卻因約束力相對有限等因素,遇到的阻力并不小。
據介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居民會議可以制訂或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約。如今,越來越多的居民區創新制定和推出符合自身情況和居民區特色的居民公約或者自治工具書,這是大家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基層治理頑疾的表現之一。大家表示,居民公約的制定要貼合居民區實際情況,同時具備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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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提升居民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規則意識,使得樓道堆物問題得到根治,與會嘉賓提議,有效的集中整治仍然是主要手段之一,應從居民區自治啟動,由居委會、物業公司、城管執法隊等多元力量主動推進,前期全方位做好告知工作,如口頭告知、書面告知等,盡可能地推進當事人主動清理;后期則妥善做好物品處置工作,避免隨意丟棄和損壞。除設立內容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居民公約規范居民的自覺行為外,大家還建議,物業公司也可以嘗試設置樓道堆物處置工作方案解決物品的環保回收,為居民解決物品去向的后顧之憂。
虹橋街道司法所表示,在針對性解決基層治理難題時,建議居民區運用“民主協商”與“專業支撐”的治理合力,在充分尊重居民主體地位的基礎上,通過民主協商、居民公約等形式,激發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內驅力,變被動處置為主動預防,以法治思維不斷助推社區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此外,本次活動形成的各項討論成果與實踐經驗,將通過基層法治觀察的途徑形成法治觀察報告進行反饋,相關的實踐操作流程也將通過編纂“黨建引領物業治理”工具書的形式為基層治理注入全新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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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攝影:閆 漫
編輯:程 前
責編: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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