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梁傳松
通訊員 華姣 陳若龍
USDT(以下簡稱U幣)是一種虛擬貨幣,因其具有匿名化、快速流轉性、可兌換性等特征而易成為詐騙分子眼中的“理想工具”。近日,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利用U幣轉移贓款的案件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了鐵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韓某等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的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2024年11月底,開發區·鐵山區小麗(化名)在網上結識了一名自稱現役軍人的男子“李教官”。聊天過程中,“李教官”對小麗噓寒問暖,一步步拉近與小麗的關系。“李教官”不斷吹噓自己掌握了投資后臺內幕,可以帶著小麗一起投資,賺大錢。在對方的層層誘導下,小麗從銀行取出現金,交付“李教官”安排聯系的陳某某等人,采用線下現金交易的方式購買U幣,再將U幣轉入指定錢包地址,完成了所謂的“投資充值”。殊不知,這一系列操作實則是為詐騙分子轉移贓款。2024年12月6日,小麗發現被騙后報案。次日,在被“李教官”再次誘導投資線下交付現金時,警方將在現場交易的嫌疑人陳某和鄭某抓捕歸案。
經查,陳某和鄭某兩人均為武漢市人,其上線是一名姓韓的男子。隨后,韓某也被警方抓捕。2025年2月13日,案件移送至鐵山區檢察院后,面對審訊,韓某等人堅稱自己只是“普通幣商”,進行的是正常的U幣場外交易,只是根據虛擬幣交易金額提成獲利,矢口否認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
為此,鐵山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召開聯席會議,圍繞取證思路和關鍵證據進行交流,針對韓某等人采用的“人肉取現”、當面交割的犯罪模式,該院建議公安機關加強電子證據的搜集,從U幣電子錢包的資金流向入手,逆向查證犯罪嫌疑人取現情況,“線上”+“線下”協同發力鎖定犯罪鏈條。
經查明,2024年10月初,韓某在明知自己從事的買賣U幣系幫助他人轉移違法犯罪資金的情況下,仍伙同被告人陳某、鄭某等人,按照上游犯罪分子的安排,通過U幣形式轉移贓款,牟取非法利益。面對嚴密的證據體系,韓某等人最終放棄了僥幸心理,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一審、二審兩級法院也全部采納了檢察機關定罪量刑意見,最終,對韓某等人作出了上述判決。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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