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3月3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通過典型案例總結維權要點,引導全社會增強尊重和保障婦女權益的法治意識。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一起案例中,趙某(女)與劉某(男)離婚后,法院已確認她對老宅9間平房享有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然而,離婚多年后,劉某之母擅自拆毀其房屋,劉某隨后更在未獲同意的情況下,在趙某享有使用權的宅基地上與他人出資新建樓房。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等人的行為侵害了趙某的物權,最終判決確認新建樓房中4間房屋歸趙某所有。
據悉,趙某與劉某原系夫妻,二人于2010年經法院判決離婚。此后,趙某又將劉某及其父母以分家析產糾紛訴至法院。離婚糾紛及分家析產糾紛的生效判決確認趙某對某宅院(以下簡稱涉訴宅院)17間房屋內的9間平房享有所有權,趙某亦為該宅院所在的農業家庭戶,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劉某之母杜某擅自雇傭他人將趙某所有的上述9間房屋拆毀。經鑒定,被毀壞的房屋共計價值14萬余元,一審法院認定杜某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2022年,劉某在未征得趙某同意的情況下,拆除涉訴宅院剩余房屋并與其現任妻子楊某共同出資156萬余元翻建了南北兩棟二層樓房,共建房屋22間,占用了趙某原有房屋對應的宅基地面積。趙某遂訴至法院,要求確認涉訴宅院內新建房屋22間中的9間歸其所有。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對涉訴宅院內原有9間房屋的所有權已由生效法律文書確認,作為該宅院所在的農業家庭戶,她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上述房屋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被杜某雇傭人員擅自拆毀,后劉某與楊某出資在涉訴宅院翻建兩棟二層樓房,占用了趙某房屋的宅基地面積,對趙某享有的物權構成侵害。侵害物權的救濟方式,一般包括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劉某已在涉訴宅基地上建成二層樓房,如恢復原狀,需拆除新建二層樓房,會造成各方當事人較大損失。現趙某要求確認新建二層樓房中部分房屋歸其所有,作為物權損害的救濟,符合經濟、便利的原則,亦符合法律規定和涉訴宅院的事實狀態。關于確認的房間數量,需根據原有房屋面積及房屋狀況、新房的造價、設備設施、房屋新舊程度等因素予以綜合考量。
經鑒定評估,趙某被毀損房屋價值14萬余元,法院綜合考慮原房屋的面積、價格,現房屋的造價、面積,以及涉訴宅院居住現況,最終確認涉訴宅院內北側二層房屋中的一層東數第一間至第四間房屋歸趙某所有。
編輯 彭沖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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