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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看就是想借著熱度把水攪渾,讓李榮浩也陷入被動,可誰知道事情反轉得這么快,吳向飛這招沒坑到別人,反而把自己多年來的操作全曝光在網友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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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的維權發(fā)得挺直接。他在帖子里說清楚,單依純團隊之前通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和自己版權公司申請過《李白》在3月28日深圳演唱會的演唱權,自己這邊已經用郵件明確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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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回應算及時,但很多人覺得沒直接面對申請被拒后還唱的事,誠意打了個折扣。李榮浩這邊沒停手,繼續(xù)追問對方用什么立場和心態(tài)去演唱,事情已經交給律師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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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帖發(fā)得挺巧,緊跟著李榮浩的熱搜,想把焦點拉到李榮浩身上。吳向飛可能覺得用同樣的版權邏輯,就能讓李榮浩也低頭,或者至少轉移一下大家對他自己跟版權公司糾紛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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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浩反應特別快,不到34分鐘就連發(fā)兩條回應。他先說支持對方在網上質問,但麻煩把事情說清楚:演唱是哪一年哪一場,是不是自己主唱的個人演唱會或商業(yè)音樂節(jié),自己查了沒唱過這首歌在那些場合;有沒有公司事先向對方請求授權;如果責任在自己,他愿意公開賠償、道歉、承認錯誤,什么后果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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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時《路一直都在》的版權由環(huán)球音樂全權代理,吳向飛還沒通過訴訟收回權利,授權事宜該由主辦方對接環(huán)球,跟李榮浩個人沒關系。吳向飛面對這些事實,沒拿出任何具體證據(jù)回應李榮浩的四問,只是反復提自己跟環(huán)球音樂的舊糾紛,回避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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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向飛本想借李榮浩的維權熱度推進自己主張,順便提升關注度,沒想到網友把他的過往操作也順帶翻了出來。從2021年起他就多次起訴多家音樂平臺和版權公司,追版稅和署名權,雖然一審有些勝訴,但這次碰瓷式的介入讓大家看到他維權有時摻了炒作成分。
整個事件到最后,李榮浩的維權站住了腳,單依純也停止了相關演唱,吳向飛卻因為沒證據(jù)、回避問題,先把自己推到輿論被動里。版權保護本來是好事,可一旦用錯方式,公眾眼睛亮著呢,誰想碰瓷最后往往先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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