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31日電 (記者閆伊喬)為鞏固深化“校園餐”專項整治成果成效,持續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強化學校食堂一線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規范從業人員操作流程,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校園食品安全“十必須”》《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十不準”》,進一步筑牢校園食品安全防線,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校園食品安全“十必須”》提出必須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必須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必須嚴格開展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考核、必須嚴格按規定采購食品原料、必須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必須嚴禁制售高風險食品、必須嚴格按規定清洗消毒餐飲具、必須堅持陪餐制度不流于形式、必須按規定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十項要求。
《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十不準”》提出,不準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準未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和未清潔手部就從事食品加工,不準生熟混放、工具混用,不準使用未經清洗消毒或消毒不徹底的餐飲具和容器,不準瞞報、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隱匿、偽造、毀滅、轉移不合格食品或有關證據等。
《 人民日報 》( 2026年04月01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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