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元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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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2日,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年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顏清輝表示,將著力完善靈活就業人員保障制度,出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辦法》,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參加職工保險,穩妥有序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擴圍。本文對國家政策方向進行梳理,并匯總上海、山東、山西三地最新落地細則,供廣大靈活就業人員及用人單位參考。
01 國家部署:完善靈活就業人員保障制度
一、哪些人可以稱作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國辦發〔2020〕27號)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包括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以靈活多樣的方式就業,未在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
常見群體包括:街邊流動的攤販、網約車司機、外賣派送員、微商、網絡主播等。
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怎么參?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由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較高,但達到領取年齡后,養老金待遇更高,與企業職工享受的待遇一樣。鼓勵有經濟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較低,待遇相應較低。
三、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是多少?
依據《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為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最新政策趨勢
2026年各地新政進一步放寬了參保限制,很多地區已取消戶籍限制,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就業地直接參保,不再受戶籍地限制。此外,部分地區還將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逐步向靈活就業人員開放。
02 上海:醫保生育保險全覆蓋+公積金自愿繳存,繳費費率階段性優化
3月28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最新指引。
一、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勞動就業的自雇人員、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二、參保條件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已按規定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的人員,按照靈活就業方式首次或接續繳費
三、參保險種
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計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醫療保險:上海市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繼續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的比例繼續按10%執行。自2026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重要提醒:靈活就業人員實行按月繳費,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四、住房公積金
參保條件: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上海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人員,可以以個人身份,按照自愿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不設戶籍條件限制,滬籍人員、外省市戶籍人員、港澳臺居民以及外國人均可參加。
繳存方式:靈活就業人員與上海市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約定繳存金額、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可根據自身收入情況,在規定范圍內自行確定繳存基數,選擇繳存比例。
轉移接續:靈活就業人員轉為單位在職職工的,可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至單位;到外省市就業的,可以按規定辦理異地轉移接續。
貸款條件:當前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及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的上海靈活就業繳存期內未發生過提取住房公積金,并符合上海公積金貸款一般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稅收優惠:靈活就業人員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依法扣除。
03 山東:推出靈活就業參保“一件事”,多務集成辦、高效辦
2026年3月23日,為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創新服務模式,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發布《山東省靈活就業參保“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人社函〔2026〕14號)。
一、多項事項整合辦理
將基礎服務與拓展服務整合,一次申請即可辦理:
基礎服務事項: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登記、社會保障卡(含電子社保卡)申領、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和轉遞、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申報
拓展服務事項:靈活就業登記、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
二、線上線下融合辦理
線上層面:在“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及各業務網上辦事大廳統一開設靈活就業參保“一件事”服務入口,實現“一網申請、一張表單、一鏈辦理”。
線下層面:同步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工作機制,在各級政務服務場所設置綜合服務窗口,推行“一窗收件、并聯辦理、聯動辦結”服務模式,確保線下服務“只進一門、一站辦結”。
04 山西:養老保險可自愿預繳,緩解繳費基數上漲壓力
2026年2月,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山西省財政廳發布《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預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6〕5號),鼓勵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
一、適用范圍
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二、預繳辦法及相關事項
自2026年3月1日起,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保繳費基數”)公布前: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上限暫不作調整,沿用上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限
繳費基數的下限可暫按上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的110%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上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的110%至上年度社保繳費基數上限之間自主預繳費
三、預繳原則
預繳養老保險費堅持自愿原則,可選擇不預繳,待社保繳費基數正式發布后,再按照正式繳費基數的60%至300%之間自主選擇按月、按季、按年等方式繳納
社保繳費基數正式公布后,如預繳金額低于最低繳費檔次對應繳費金額,應按規定補差;如預繳金額高于最低繳費檔次對應繳費金額且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應繳費金額,無需補差,且不予退費,并據實計算參保人員當年繳費指數
四、退休待遇處理
對于預繳養老保險費后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計發臨時退休待遇。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等參數正式發布后,次月核算正式退休待遇,對正式待遇與此前發放的臨時待遇進行差額結算,多退少補。
以上政策信息截至2026年4月,具體執行以各地人社、醫保、公積金管理部門實際經辦口徑為準。有辦理需求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撥打當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相關部門服務熱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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