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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易感冒
各位車主、駕駛人
在注意天氣變化的同時
還要注意一件事
服用感冒藥后
可能出現嗜睡、疲倦感
會給駕駛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來看看下面這起案例↓↓↓
3月25日9時37分許,萬州區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龍沙大隊接到報警:348國道龍沙段發生一起單車交通事故,車輛側翻無法移動。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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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事故發生時,駕駛人楊某某(女,33 歲)駕駛車牌號為渝 A04*** 的白色小轎車,沿348國道由萬州往瑞池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348國道1024公里400米(龍沙鎮永安路)路段時,突然方向偏移失控駛出道路,側翻至路邊溝渠,造成車輛受損。
所幸事發路段當時無過路行人,且駕駛人按規定系好了安全帶,此次事故未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據楊某某陳述,當日早上其因感冒服用了感冒藥物,服藥后便駕車出門上班。車輛行駛至事發路段時,楊某某出現精神昏沉、困倦嗜睡癥狀,在迷糊中不慎打瞌睡,未能仔細觀察前方道路情況并有效控制車輛,最終導致此次事故發生。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認定楊某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這起事故給廣大駕駛人提了個醒:要對“藥駕”引起重視。所謂“藥駕”,就是指駕駛人服用了某些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后依然駕車出行的現象,其對于駕車安全的影響是很大的。然而,很多駕駛人對“藥駕”并不了解,認為生病吃藥和開車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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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駕”危害大
吃了這些藥物最好不要開車
由于一些藥物中含有抑制中樞神經的成分,人在服用后會產生嗜睡、頭暈、反應遲鈍等不良反應,駕駛人開車時的反應力、注意力都會降低,影響駕車安全。《機動車駕駛人安全文明操作規范》也明確要求: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對駕駛行為有影響的藥物后,不應駕駛機動車。因此,駕駛人應慎用或少用此類藥物,發現異狀須立即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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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駕駛人在看病時就要主動表明身份:“我是司機”,或“我開車上班”,請醫生盡量避免使用會對駕駛人產生不良影響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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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服藥時要仔細閱讀藥品的說明書或是商品標簽,特別是“用量、禁忌癥和副作用”等說明。如果在事先不知要開車的情況下已經服藥,而后又有事需要開車,應等藥效消除后再開車上路,切不可為趕時間而不顧行車安全。
來源:萬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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