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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定西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武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民族日報、甘南州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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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經3月25日五屆五次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定西市對現行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優化。
一、提取方面
1.新增“城市更新老舊住宅改造”提取
在本市購置2010年之前的自住住房(原則上以不動產權屬登記時間為準),因房屋結構加固、自主修繕更新或原拆原建等實施住房更新改造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按每平方米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15萬元。
2.新增“契稅及專項維修資金”提取
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契稅及專項維修資金。
3.新增“其他住房消費”提取
繳存人及其配偶均可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物業費等其他住房消費,提取金額1萬元。
4.優化租房提取政策
支持在繳存地或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或有自有住房但確需租房居住的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多子女家庭最高可提取3萬元。
5.擴大購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提取范圍
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范圍由“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擴大至“可同時提取本人及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原則上優先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的賬戶余額,同一套住房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房屋總價。
6.延長購房提取時限
購買本地住房的,提取時限由3年延長至5年,不限制提取頻次;購買異地住房的保持3年不變,每年可提取1次。
7.延長大病提取時限
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時限由2年延長至5年。
二、貸款方面
1.優化多子女家庭貸款
支持國家生育政策,取消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貸款限制。將“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調整為“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
2.優化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
優先保障首次住房貸款需求的情況下,在購房地無住房或僅有一套住房的本市繳存人家庭,當前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符合其他貸款條件的,再次購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3.支持青年人購房
為吸引并留住青年人在定安居樂業,切實體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優勢。在定西市域內就業,且畢業未超過3年的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將享受特殊政策:核定貸款額度不與個人繳存余額倍數掛鉤,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含6個月)即可申請。
4.提高貸款額度
結合定西市實際房屋價格和貸款職工家庭住房水平,將最高貸款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引進人才、多子女家庭及勞模工匠按照相關政策相應提高至80萬元;取得相關標識的裝配式建筑及星級綠色建筑在相應貸款額度基礎上上浮10%。
武威市住房公積金優化調整這些政策
武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優化調整了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具體如下:
一、優化調整政策
(一)放寬購房提取頻次。將購買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三年內可每提取一次”調整為“五年內可每年提取一次”。
二、新增政策
(一)開展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提取。支持繳存人在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無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情況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于子女、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購買自住住房及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共同申請的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價總額或住房貸款本息總額。
(二)支持其他住房消費提取。允許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其他住房消費,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實際出資額(扣除政府獎補資金)。
(三)提高“好房子”貸款額度。繳存人在武威市購買符合甘肅省住建廳《好房子住宅評價標準》的“好房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在現行基礎上上浮20%,且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
臨夏州實施住房公積金優化政策
近日,臨夏州召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專題修訂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等管理辦法,全方位優化使用政策,精準釋放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潛力,新政策將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
提取政策提質擴面,惠民力度持續加碼。租房提取額度由每年2.4萬元上調至3萬元,多子女家庭、勞模工匠、退役軍人、“隴原人才卡”“臨夏英才卡”持卡人,租房提取額度在最高標準基礎上上浮20%,州內引進人才家庭上浮10%。購房提取范圍進一步拓寬,從原有“本人、配偶及購房人父母和子女”擴展至“本人、配偶、雙方父母和子女”,提取總額不超過房屋總價,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家庭互助作用。
貸款政策精準發力,重點群體保障升級。雙職工家庭單筆最高貸款額度從85萬元提高至90萬元,單職工家庭保持70萬元不變,靈活就業人員最高貸款額度由繳存余額的18倍調整為20倍,勞模工匠貸款額度上浮20%,州內引進人才家庭購買自住住房貸款額度上浮10%。推行組合貸模式,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的,可同步申請合作銀行商業貸款。此外,正常還款滿12期及以上的借款人,可申請變更還款方式,間隔12個月可再次調整,切實滿足多樣化還款需求。
此次政策優化,實現租房購房支持更有力、家庭互助范圍更廣、重點群體保障更精準,有效滿足群眾多層次住房需求,持續激活住房消費活力,為全州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甘南州住房公積金中心調整優化
提取使用政策
甘南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優化提取使用政策。
一、提取業務
(一)放寬提取頻次限制。將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及購、建房提取業務,由“按年提取”調整為“自然年度內不限提取頻次”。
(二)推行“代際互助”提取。繳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允許同一戶口簿的父母、子女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
(三)新增“大病醫療提取”。繳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用于支付醫療費用中的自付部分,緩解家庭經濟壓力。
(四)支持住房消費提取。1.房屋品質提升改造提取。房齡超過10年及以上的老舊自住住房,按不超過20萬元的額度,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2.水、電及物業費提取。自住住房繳納水電及物業費的,按每人每年不超過1萬元的額度,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3.維修基金及契稅提取。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后的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減輕職工購房后續資金壓力。4.已貸款職工住房消費提取。在保障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支持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保證人,在購房、建房等住房消費情形下,按規定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
二、貸款業務
(一)優化婚前婚后貸款政策。夫妻雙方在婚前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不超過兩次且已結清的,婚后可以家庭為單位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執行第二次貸款利率,滿足婚后家庭住房改善需求。
(二)建立家庭共同還貸機制。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利用雙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償還部分貸款本息,強化家庭住房消費保障能力。
(三)實施“好房子”項目定向支持。建立“綠色、舒適、智能、安全”樓盤“白名單”制度,對購買納入“白名單”項目住房的職工,貸款額度在最高可貸額度的基礎上上浮20萬元,支持高品質住房消費。
(四)降低首付款比例。將靈活就業人員、青年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從原先的20%降低至15%,降低特定群體購房門檻,促進住房消費。
此次政策調整自2026年3月17日起試行,試行期為一年。
編輯 | 岳青
責編 | 丁守敏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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